如题,因为是受罗翔老师推荐而来,知道这是一个有关虚无浮华的故事。
这位母亲的打扮和电影的熏陶有一种觉得她过于神经质的暗示,因此虽然知道主题,再加上我不信佛不信教,可能对他们缺乏同理心。
综上,我一开始对她是不以为然的。
妻子被男主送去医院的时候,这个时候她在我心里已经是接近死亡了。果然,这是她清醒的最后发言。
来到纽约和妻子出事之间其实有很长一段,但我都没有放截图,原因有二。
一呢,是豆瓣只允许放九张图,我认为精彩的部分都在最后。
二呢,则是,这中途一段实在没有什么坑,一切是那么符合逻辑、理所当然。丈夫走上了更辉煌的工作岗位,妻子努力适应“上流”社会,两人在这个冷漠而华丽的钢铁城市互相扶持。
然而丈夫作为备受器重的律师,每天忙于工作,能给妻子只有钱而不是爱。
妻子受到的压力我作为女孩子挺感同身受的。在搬去新家的第一天,遇到的邻居,也就是男主同事的夫人,就用一种看似友好实则高高在上的神情看着女主。这种神情让人很不舒服。
女主想和她成为朋友,她却一遍又一遍地挑剔女主刷墙的颜色。这种心理施压一步步让女主失去自信。将夫妻二人共同的初心——绿色——换成了另外的颜色。(所以那些或深或浅的绿色正代表着他们当初的纯洁美好吗)她失声了,连发型也在魔鬼米尔顿的诱惑下改变了。
她们一起逛街,女主倾诉她想要爱,另外两位夫人却传输着荒淫浪荡拜金的思想,女主的第一次幻觉出现了——邻居夫人变成了魔鬼。女主吓得落荒而逃,我也是。
女主是多么无助,她尝试向男主寻求帮助,却得不到回应。最终夫妻二人因为压力不能相互理解而爆发争吵,妻子出现幻觉,抑郁。
这一切是那么顺理成章,而所有人,包括观众,事后才惊醒这一切早已在陷阱之中。
这句话,在这个情景下,真正称得上是振聋发聩了。此外,这个情节昭示,凯文是米尔顿的儿子,这个身份在之后变得越来越魔幻……
这里开始魔幻现实了,流动的雕塑,诡异的气氛,似乎是想提醒观众这不是真实的。但我反而觉得,这比现实真实太多了。
这一段的词写得太好了,简直想让人朗读并背诵全文。
凯文已经认定米尔顿是撒旦,问米尔顿为什么从法律入侵
——不是因为法律最接近生活才选择法律,而是因为撒旦在生活中早已无孔不入。
——不是因为凯文是他儿子才选择凯文。魔鬼在他的众多子女中找出最优秀的那两个特殊培养。凯文自己选择出卖良知,为穷凶极恶的违法者辩护。他的辩护魅力和聪明才智毋容置疑,但没有用在正道上,被魔鬼盯上了。
——说到底,都是双向选择。
默默问一句,“天使脸蛋魔鬼身材”是出自这部片吗,这位魔鬼的女儿简直完美诠释了这八个字。
她认为不需要说服男主,都是废话。用身体征服就行了。就嗯,非常嘲讽。
影片里单眨眼共出现三次,上面的截图在第一次和第三次出现,第二次是米尔顿。
看到第二次我只是有点眼熟(甚至还想到刚看不久的乔乔的异想世界),第三次我他妈人都吓傻了!
是这样的,让我好好说下思路。前面的xxoo没有进行下去,男主凯文一枪崩了自己,回到他来纽约之前的时间节点,见证了这第三次wink。(之所以吓傻是因为被强烈暗示,米尔顿和截图上这个人是同一个人)
(我差点以为这是一梦醒来的烂梗,心里疯狂吐槽难道国外影片也为了过审强行改结尾,还不能骂虚荣了?/汗😅。还好男主的表现说明——这是上帝给了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虽然这也有点索然无味就是了)
好了好了男主放弃了给猥琐男辩护,放弃了不败记录,高高兴兴带着妻子回家了,聪明的我在看到第三个wink之后就知道没那么简单。果然,截图上这个小人吹嘘到“凯文啊您是多么伟大,律师届品德高尚第一人!我要让你见报!世界闻名!”
凯文“再三推辞”,最后接受。身后,截图上这个无名小卒的脸变成了米尔顿的脸,他笑了,果然没人逃得过名或利,over。
写在最后
上面那些果然都是些流水账了。
看完电影才知道严格要求的豆瓣er为啥都对结局拍案叫绝,几重反转,我这个没啥文化的,也只能说,真的绝!不仅仅是在说“虚荣的可怕性”,也强调了“虚荣是人类的原罪”,更有“一步都不能行差踏错”之意。
只有永远不走向狼群,羊才是安全的。
果然,君子“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此外,因为是罗翔老师推荐而来,还有几句话要说。纯属个人看法,欢迎交流,勿搬运。
①罗翔老师爱这部电影的原因之一,他认为人要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律师也是如此。然而现实不允许这样,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律师辩护,有时律师清醒知道自己的雇主是有罪的,却要为自己的胜利拼搏。
罗翔老师无意批判现实,因为这是无法改变的。他只是时常看而且推荐这部电影,提醒自己和所有人,不能像凯文一样,为了虚荣而持续为一个又一个犯罪者辩护,赚取金钱和名声。(我猜这可能是他进入学术圈的原因之一)
更深层次一点,就是绝不相差踏错,被任何利益诱惑,踏入狼群。
②在南方周末的采访中,罗翔老师提到这么一句话:“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这是一切事物的前提。人确实要意识到你没有想象中那么崇高、那么勇敢,人远比想象中更加虚伪。”这同样与电影的主题有相通之处。
贴上这篇采访的最后一段,我很喜欢——
南方周末:你希望你的学生们成为什么样的人?
罗翔:谈不上希望。努力做到追求光明,追求公平正义,怜悯弱者,但是也不要过得太过于清贫。
电影讲述的是凯文·罗麦斯本——一位保持不败记录的年轻律师来到纽约著名事务所,并受到老板弥尔顿(撒旦)的重用,从前途一片光明到最终发现自己是撒旦之子,并以自由意志(free will)杀身成仁,抵御了魔鬼的诱惑,最终却落入又一重原罪的考验。
撒旦认为,法律是这样一个领域,它最接近生活,又是通往特权的通行证,律师可以利用它将罪犯们无罪开释,把天堂闹得天翻地覆。听到这番话,叫我这个法学院学生热血沸腾,原来法律的权力如此强大,从权贵到底层无孔不入,只要法律人愿意就能搅得世界天翻地覆,法律人的自由意志,可以一念成魔,一念成佛。然而现实世界是这样的:法律虽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却只能在其他社会规范均失效时发挥效用;法律虽以暴力机关为后盾坐拥最高的强制力,却不能在法外强迫任何一个公民承担任何额外的义务;法律虽有智谋过人的精英们作为其实施人,却不能面面俱到,古今中外的冤假错案仍无以避免。法律由定纷止争而生,法律人竭尽所能维护正义,最终竟背负起“刽子手”这个意志自由选择之下的恶名。
西方世界对法律人尤其是律师异常厌恶,德肖威茨教授在《最好的辩护》导言中写道:“没有人需要正义”——“刑事被告和他们的律师当然不需要什么正义,他们要的是开释或者尽可能短的刑期;检察官想赢得官司,尤其当一个有罪的被告极力想借政府‘技术上’的非法行为而逃脱时;大部分法官对正义不感兴趣,是警察和检察官的延伸,他们打心眼里希望罪犯能被认定有罪并关进监狱,也关心司法制度的运作效率和极力避免上级法院推翻其原判这样的耻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法律人是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职业目标是维护公平追求正义;而法律人又是一个个鲜明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最初宣誓效忠法律,却无法摆脱作为个体的人的原罪——正如影片中如阴霾般笼罩凯文的——金钱的引诱、求胜的渴求、对名声的追逐,每一种欲望都能将他从成为一个“好人”的正轨上拖入深渊:抛弃爱妻,无视委托人的虚假证言或恶意引用法律原则极力为其脱罪。问题好像回到了“好律师能否成为好人”这样一个终极困局(律师能否为明知有罪的人辩护?)之中。人人都会为恶,可为何法律人尤其是辩护律师总是首当其冲为人诟病,原因只怕在于前文中撒旦所言,智慧、谋略再加上通天入地之权力,自然如蝴蝶效应般,为善愈善,而为恶愈恶。既然如此,就全凭个人的自由意志了。自由意志是人们依照其拥有的条件去决定是否做一件事情的能力,这已经不是靠法律本身就能解决的问题了,在哲学、宗教、心理学以及道德伦理领域都有不同的讨论,是作为人类共同面临的价值和道德取向的问题而一直难以得出定论。
不论是自然界原生的法则,还是人类为管理社会生造出来的制度规范,都应当是没有善恶之分的,它只是恰好出现在在某个地域和历史中最合适的位置,法律当然也是如此。我们要惩治犯罪,所以有警察和检察官起诉嫌疑人,我们又惧怕冤枉无辜者,所以发明了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的的诉讼规则;我们期待利用死刑以惩戒最危险的罪人或以儆效尤,又因为死刑的不可逆性而倡议少杀慎杀乃至废除死刑;我们制定了一般的法律规则,期待构建一个将人的行为都纳入法律的规范之内理想世界,却不得不处处受到人权、宗教、种族(民族)的牵制。法律和法律人时刻都面临着两难的抉择,正义与不正义有时没有明确的界限,甚至要在两方均是正义时还要作出价值评判。这个世界的道德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却叫一个有限理性的个体去得出绝对正确的答案未免有些强人所难。
法律人除了人类本身的原罪并没有比其他的职业人背负更多的罪恶,我们能做的唯有审度自己的良心,以最接近正义的方式使社会以一个最不坏的制度运行下去。
看之前,我把这部电影当做法律电影来看。看到结尾,我觉得这是部宗教电影。睡了一觉醒过来,再想想,都不是。法律宗教都是载体而已,非基督教的人也能反思出自己的罪。这部电影说的是人性,所有人。
然而我还是想把它当做法律电影来分析。
里面的主角Lomax在质问Satan为什么拿法律下手时,Satan说“因为它与最接近生活,它是通往特权的通行证。。。一个接一个的无罪释放,让天堂分崩离析。”我很感叹,没想到我的专业是毁灭天堂。然而如果真的有上帝,他怎么会允许这样的职业存在呢?我们说法律就是公约,是游戏规则,是被社会主流及多数人认可的行为规范,而如果通过这种规范可以使天堂崩塌,那么这也是这个社会整体的行为罢了。用所有人都同意的规则毁灭上帝,就意味着是所有人共同毁灭了上帝。不是Satan,是我们。都说法律是正义的,那么我们通过法律毁灭了上帝帮助了魔鬼,这个正义还是正义么?我们维护的是什么?是正义,还是利益?
真正犯下罪行的从来不是魔鬼,而是我们自己,人。魔鬼可能并不存在,或者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位。
再说free will,即自由意志。宗教里说free will,法律也谈free will,没错,一切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Satan 在片中没有替Lomax作过决定,只是支持他,放大他,鼓励他,让他走向了灭亡。我不了解上帝的教义,但影片给我的感觉反倒是Satan的free will更为真实,也更为残酷。如果说魔鬼是残忍的,那只能是因为他让我们看清了自己。
说到底,这是一部好电影,演员的演技让我陶醉。
最后想说,法律是不能通神的,是我们,神祗的生与死,世界的兴与衰,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电影的结尾,在经历了一切噩梦一般的现实之后,凯文运用S\L大法回到了最初的问题分歧点,做出了和原先全然不同的选择,当他看到在支线里死翘翘的娇妻向他甜美微笑的时候,说不定还在感谢魔鬼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庆幸自己终于走上了true end呢,结果,一转眼,当他答应记者为他炒作一次专访的时候,他又在不知不觉中掉入了另一个陷阱里——虚荣。原来没有所谓的true end,所有的选项指向的都是同一个end。如果人生能像玩AVG那样的随时load,是不是就能一帆风顺修成正果呢?显然不能,因为所有的问题,并不是出在选项上,而是设定,设定大过天。
人类,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面前立刻就刷刷刷布了七个陷阱,好色暴食贪婪懒惰愤怒嫉妒傲慢,你绕过一个就必定会掉入另一个,事过了三后头还有四,就算你处心积虑与天斗地斗终于在无惊无险中安全的度过了一生,这样一个没尝过口腹之欲床第之欢浮生偷闲的寡淡人生,有什么好炫耀的?所以做人难,做好人更难,做一个有完美主义倾向想名利良心双收的好律师简直是难上加难,当你发现自己所有的努力最后无非都指向一个悲观的结局——除了一头扎入罪恶的海洋用礼义廉耻换取没心没肺外你只有一死了之时,无论是上帝还是魔鬼,放心吧,他们正乐呵着呢,“你看得到,却不准碰,碰到了,又不准吃,吃到了,却不准吞下去”,既然如此,你们全能的主,又为什么要在伊甸园里种上一棵苹果树呢?
《魔鬼代言人》就是这样一部试图揭露某些秘密的电影,这样的电影怎么拍都很好看,因为人类解析人类,是一件既其乐无穷又精神分裂的事情,导演一方面得和自己的内心作战,抵抗剧中魔鬼的诱惑,一方面又得摇身变为魔鬼贬低上帝的残忍和袖手旁观。这样一种天人交战,若是连导演自己都没说服自己,那么电影的结尾必定崩坏无疑(参见《复仇者之死》、《无极》)。显然服过兵役的泰勒海克福德对人性持着悲观的态度,于是在影片即将崩坏的时候搞了这样一个画龙点睛的结局。
影片中,凯文饰演了福罗里达州一位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律师,在这个小城市里,他拥有着连续64场不败的记录和一个甜美娇妻玛丽安。影片一开始就是凯文的一场精彩的,颠倒黑白的辩论,成功的帮他的色情狂委托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这雷池里小小的一跃,也决定了他之后的人生走上了一条危险的道路,开始了一场同魔鬼之间的博弈。于是,我们看到凯文夫妇来到罪恶之城纽约,住上了带3间卧室的豪华套房,而凯文,作为一个律师,底线越降越低,三观时刷时新。玛丽安以一个女人的敏感最先发现了生活的空虚和不对劲,于是也就成了这场博弈的第一个牺牲品,她被魔鬼骚扰被丈夫的繁忙冷漠折磨直至精神崩溃企图退缩,这时被委以重任的凯文早已经深深的陷入了迷乱放浪的名利场之中不愿退出,“我放弃这个案子,而她的病好了,我会因此而恨她”,当凯文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作为人类的自私暴露无遗,他朝着魔鬼铺设的陷阱前进了一大步。
最近在读京极夏彦的推理小说,这个著名话痨通常会围绕着一个非常简单的观点海谈胡吹几十页,因为这是他所谓的“顺序”,顺序很重要,甚至决定给了你对于一个观点的接受与否。在一开始,凯文的母亲对凯文说:“纽约很可怕,巴比伦大城倾倒了,成了魔鬼的住处,呜呼哀哉,一时间,你的刑罚就来到,灯光在你中间绝不再照耀。”没用!我们说:“你明知道那人有罪,依然帮他开脱,你赚取的不义之财,总有一日将倾覆你。”完全没用!而只有当经历过鬼怪骚扰,子|宫丢失,精神崩溃的玛丽安,当她躺在去往精神病院的推车上是,才晓得忏悔,“一切都是钱引起的,那是不义之财,我们为了钱,不择手段。”不是和之前的告诫一样吗?为什么非要这时才醒悟呢?她想要回家,但是早就没有家了。而凯文呢,圣经的告诫没用,母亲的乞求没用,妻子疯了死了,甚至连他自己都快疯了,依然没用,他依然kept on winning every time,只有当知道面前站着的,既是恶魔又是自己的父亲时,当子弹穿过他的头骨时,唯有到这时,他才知道,他的不败记录被打破了。而随之而来的时光倒流,似乎也并不是非常乐观。
人性经不起考验,凯文想做个好人,但他无法否认他是恶魔之子这一事实,《魔鬼代言人》用一种魔幻的方式展现了现实的残酷和无法改变。剧中偌大的房间,壮观的浮雕,楼顶上的水池,这些突兀的场景在让人大开眼界的同时,又透出了一种隐约的不安,在纽约这个被人爱被人恨的城市里,究竟还隐藏了多少这样不为人知的秘密和罪恶?看着康妮尼尔森和查理兹塞隆这两个在戏里戏外运气都不大好的大美妞,一个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另一个由性感到干枯只在一瞬间,这是不是也是导演和观众的一种恶趣味呢。同样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与人为善爱你爱我爱人类,作为我们人类自己,究竟要经历多少杀戮战争颠沛流离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才能够习得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呢。
文/张立达
在youku网和tudou网上分别看了电影的上下部分;有趣的是,youku网上的发布者将它列为福音电影,而tudou网上的发布者将它放在了“法律电影”的豆单里。从所谓世俗性和宗教性这两个视角来看这部影片,或许是件有意思的事。
应该说,这部片子本质上是一部加入了诸多好莱坞元素的宗教片,尤其是反映了美国流行的基督教保守主义者(甚至原教旨主义者)的诸多观念;但如果说这是一部muckraker式的“法律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确实也没错。电影中涉及到的几个案子,显然有对美国现实法律制度和审判程序影射批判的意味,更涉及到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上的诸多难题。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对陪审团制度下“暴民政治”的反思。从第一个案子开始,影片就以一个深知“行业规矩”的律师的视角不断提醒我们,陪审团制度决不能保证公平的判断;陪审团成员有个人偏见,有从众心理,还极容易被检察官、辩护律师的说辞操纵。例如在第一个案子中,仅因为Lomax证明被猥亵的原告女孩对被告老师有不满情绪、“品行”上并不是那么decent(玩过性幻想游戏、威胁同学作伪证等),就使陪审团本来对女孩一边倒的同情又逆转性地偏向了被告一边——尽管他确实有罪。由于人们惯于凭着加强的可能性来推断必然性,就给“蛊惑者”提供了充足的偷换概念、颠倒黑白的空间。(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一个legal problem)此外,陪审员筛选的程序设计,本意是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制衡,但其中也颇有钻空子的机会——片子的主角Lomax就得意地宣称“I won... with MY jury”(我的陪审团让我赢了),听着不得不令人苦笑。此外,片子还涉及到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滥用(以信仰自由权利为由开脱破坏公共秩序罪的那个案子)、证言地位(如杀妻案,凶手因为证人作伪证且物证不足而逃脱),等等现实的法律问题。这些经过提纯浓缩的案例,或许现实性不是那么强,但确实反映了美国法律系统的典型困境。
面对这些困境,有人追寻制度上的进一步改善,有人诉诸于人性的苏醒;这部影片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目的是通过法律指向社会,通过社会指向个人,进而对人本主义的价值观进行全面的质疑。如同撒旦所说:“the law, my boy, puts us into everything”(孩子,法律让我们进入一切)。如果把沉溺于物质主义的美国社会比作堕落的巴比伦城(这是不少美国Christians偏好的一个比喻),那法律界就是通行全城的一把万能钥匙,能打开任何遮羞之门,将人类的欲望、罪恶赤裸裸的暴露出来。人在诱惑面前的软弱和屈服,也定下了全片对人性的悲观主义基调。撒旦称"vanity is my favorite sin"(虚荣是我最爱的原罪),照我的理解,这其实也就是说人类扩大自我的本能就是罪恶的源头;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思潮必然导向人类远离无限的上帝,崇拜有限的自我,最终导向一个充斥着糜烂的巴比伦城的“魔鬼的世纪”。撒旦在自白时称自己是“the last humanist”,可谓一种黑色幽默。
我本是冲着Al Pacino去看片子的,看的时候便不由想到,为什么Pacino的影片中总是充满一种绝望又渴望救赎的宗教情结呢?笑。的确,影片中充满了各种宗教隐喻,譬如强调“test”(试验)这个基督教理论中的重要主题。经典的神学理论认为,没有受过诱惑的人只能像创世纪初的亚当夏娃那样,在伊甸园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被动着享受着上帝的爱,而无缘天堂的至福;只有经历了试验,学会主动地去爱上帝,才能达到全面的救赎。亚当夏娃没有经受住撒旦的test,被赶出了伊甸园,失去了不死的肉体,而上帝选择了参与人事,通过耶稣基督,为人类赎罪,给人类指出了通往永生至福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耶稣也受过撒旦的多次tests,但他拒绝了权力、名望的诱惑——更确切地说,拒绝了“自我”的诱惑,战胜了撒旦(我怀疑在影片中撒旦化身的Mr. Milton在地铁里说“I have lost before”就是指这个)。这样来看,影片中Lomax和妻子在小镇的生活,颇类似于亚当夏娃的初始状态,身有“原罪”(注:原罪的概念在神学上也有诸多争执,在此不是那么academic地借用,领会精神即可^_^),却还未受到强烈的诱惑;随着情节的进展,夫妇俩在诱惑面前以不同的性别模式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中。不同于亚当夏娃的是,他们意识到了撒旦的存在,抗拒着进一步的堕落;而不同于耶稣的是,他们无法战胜人性的欲望,最后只能选择自杀——这一最后的反抗形式——与欲望同归于尽了。
“自由意志”也是片中强调多次的基督教核心概念,它强调了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上帝和魔鬼都只是为人类提供了可能性而已。影片的悲观之处就在于对“自由意志”的不信任——即使Lomax最终通过自杀而获得了重来一次的机会,他还是无法克服vanity带来的另一种形式的诱惑,于是魔鬼并没有失败。很多宗教都用“自作自受”的逻辑来解释世俗中的苦难,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我以为基督教的“自由意志”本质上和佛教的“因果”是差不多的。抛开宗教来讲,人类既受“必然王国”的限制,自作自受之处,自然难免。环境危机、消费主义、心灵空虚这些所谓“现代病”,即使不在宗教的语境下,也是人类需要严肃思考的问题。
看片子的时候感到,导演对humanism的反感还真是不浅啊。Mr Milton办公室里会动的浮雕像,实在是让我想起希腊的人体雕塑艺术,这种被正统基督教义批判却又为文艺复兴以后不少思想家们推崇的东西。哈哈,或许这个导演若早生一千六七百年,也是个誓破希腊“四旧”的闯将呢。:)
我承认,自己看这个片子的心态或许疏离了一些。像宗教信仰这样personal的东西,本来就要求有很强的感情代入和参与感才能体会到其美妙和震撼之处。不过我也不是完全没有震撼:当Lomax带着对撒旦嘲弄的表情,举枪自杀的那一刻,我忽然感到强烈的感动——无论个人在肮脏的洪流中陷入多么被动无力的境地,总还是有自由选择余地的;虽然我绝不偏好这样的选择方式。不过,那之后撒旦的怒吼之类的就有些无趣了,毕竟,Mr Milton,你的机会还多得是呢,何必那么没风度呢,是吧?
电影很不错,而且最后的演讲差点说动我了。不过最好笑的是,即使是撒旦和上帝的赌注,和尊重人类的free will。好像也只是尊重侽性,这个社会的“主角”而为基础。一个又一个的女性,只是陪衬和转换“主角”心智的工具牺牲品。这实在是太好笑了,撒旦和上帝的世界不需要女人。如果电影的设想是真实的,那么我对此的看法就是,神本身最值得下地狱。
真做作,浪费了阿尔帕西诺的精湛演技和基诺的性感屁股
主流电影说到这个层次也算可以了,再多说该吓着那帮孙子了
这才叫演技,帕西诺看跪。变形的鬼脸,空无一人的大街。人类迷失的后世界鬼影,女神割喉自杀,她看到世界都背离了上帝。
Pacino 饰演「约翰·弥尔顿」,他那场演讲还真有失乐园里撒旦的风采。虽然历史上的弥尔顿骨子里仍然是一个基督信徒,但他确实有一股撒旦的气质,非常迷人的气质。
看得人脊背发凉不寒而栗。请保持一份善良正直的心,坚持做正确的事;懂得克制自己,不要利欲熏心让撒旦趁虚而入。佛州和纽约的比喻很恰当,一个假想的蝴蝶效应,一步错 步步错,结尾的反转再反转真是绝了。
前半段瞌睡,后半段惊恐。阿尔·帕西诺老派花花公子味道挺特别的
魔鬼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在你对正确与错误做出抉择的那一瞬间,就是与魔鬼战争的过程。老帕的演技毋庸置疑,牺牲颇大的塞隆也用精彩的演出让人感觉完全不输于老帕。★★★★
我常这样想:在18世纪现代性浪潮中上帝败得一塌糊涂,然后一种名为科技的怪兽趁虚而入填补了这种空虚,科技算不算一种迷信?数据和逻辑是不是一种更为高明的骗局?每当这样想时我都会出于本能的岔开思绪,而观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这种毁三观的思绪不断重现,且连带出来的是一串难以言语的哲学思辨。5星
我可怜的基努啊,你虽然英俊高大却如小白兔般被矮小的大灰狼老教父压得死死的。阿尔帕西诺的演技不是一般的赞呐,把邪恶演绎得如此优雅、迷人而令人久久回味。回想中国的演员似乎吴镇宇在《无间道2》里也模仿了一把。
现实与超现实的交错,人性的对抗,恰当的时间看一部恰当的片子,很有感触。如同导演说的,原来的剧本被帕西诺推了几次,最后这个剧本虽然也有过于显露教育意味的瑕疵,但仍不失为一种对传统的对抗。另外,结尾的高潮部分,还有最终的结局都并不遵循常理,算是亮点。
结尾太棒了
我们总是先拥抱撒旦,然后回去皈依上帝。其实撒旦就是上帝,是我们自己把世界分为上帝和撒旦。善与恶既是不可分割,我们就必然为魔鬼代言。最后,Pasino居高临下带着骄傲的微笑,用他那特有的沙哑嗓音说出箴言:“虚荣,是我最喜欢的原罪”,然后意味深长地孑孑怪笑过后,真的让人回味无穷。
不明白为什么凯文的老婆来到纽约之后不开心,不就是有钱了丈夫忙起来不理自己吗,多么完美的生活,简直是dream life,可能我不配拥有纯洁的爱情吧……
阿尔·帕西诺的大段说教很不靠谱~~
除却片中部分人物的穿着打扮有年代感,真的看不出是97年的片子,尤其最后阿尔·帕西诺房间整面墙会幻化的雕塑,特效绝了!阿尔·帕西诺气场太强大,大段大段的个人独白就是为了他的诠释而量身定做的。人心理应向善,但总会有被撒旦钻空子的时候,天枰善与恶的两端,该向那面倾斜,不好拿捏啊!
妻子发疯转变得太突兀,某人自杀后的反转剧情有点俗套,但最后一个镜头又有惊喜。反正善恶都是人类的选择,认了就是,何必赖到魔鬼头上
这是个宗教片,宗教片跳出宗教的话,对于无神论者很没说服力。
每个人都是上帝和撒旦的混血儿,你并非不爱她,你只是更爱你自己。
錢不該是我們所惟一追求的,就跟茹素一樣,吃植物我們照樣可以活下來,為什麼一定要吃動物的屍體呢?錢夠用就好,真的夠用就好,其他的生命,我們應該思考並且做些性靈上的探索,不枉為一番人,連動物都有預知災難的能力,而人類,卻連此基本的生存能力都喪失了,這是為人的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