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1991

剧情片美国1991

主演:方·基默,梅格·瑞恩,凯尔·麦克拉克伦,弗兰克·威利,凯文·狄龙,迈克尔·维克特,迈克尔·马德森,乔希·埃文斯,丹尼斯·伯克利,比利·伊多尔,凯瑟琳·奎南,约翰·登斯默,西恩·斯通,弗洛伊德·怀斯特曼,韦斯·斯塔迪,史蒂夫·里维斯,伯纳德·特尔西,安德鲁·劳厄尔,胡凯莉,朱茜·比赛特,菲奥娜,罗伯特·卢波内,保罗·A·罗思柴尔德,约翰·卡波迪斯,埃里克·伯登,黛比·玛扎,马克·摩斯,弗兰克·米利塔里,黛伯拉·法奥康纳,威尔·乔丹,山姆·惠普尔,查利·斯普拉德林,丽莎·艾德尔斯汀,埃里克·德拉姆斯,米密·罗

导演:奥利佛·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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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2 16:12

详细剧情

  本片忠实地记述了1960年代美国迷幻摇滚代表乐队——大门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方·基默 Val Kilmer饰)从成名到自我毁灭的一生。  在电影学校,莫里森结识了喜欢弹钢琴的键盘手雷·曼札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组建一支令世界震惊的摇滚乐队:The Doors。很快,莫里森在这里找到了其他两位乐队成员:鼓手约翰·丹斯莫和吉他手罗比·克雷格。不久,大门乐队因《Light My Fire》一跃成名,万千乐迷为之疯狂。在拥有金钱名利诸多光环后的莫里森,却始终无法被任何人真正了解,有人认为他是诗人、艺术家,也有人把他当做疯子、瘾君子。27岁的莫里森最终选择了死亡来结束这段无以伦比的个人传奇。

 长篇影评

 1 ) Light my fire


Personal Rating: 8.2/10
OST Rating: 9.2/10


月初,看了The Doors的同名音乐传记片。
在美国乐队里,我还是相当喜欢这支的。
加上这还是Oliver Stone的作品,还是蛮叫人期待的。
可以肯定的是,没有the Wall精彩。

故事基本在乐队演出和床事之间发展着。
The Doors的音乐是离不开性、毒品,和酒精的。
能够对人造成迷幻的一切,
对于主唱Jim Morrison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创造灵感。
对于这个疯子般的天才我谈不上什么喜欢,
因为这种类型的人性格中总有着不可抚平的悲哀和弱点。
但是The Doors的音乐还是让我灵魂出窍了,
尤其是当Light my Fire的前奏开始时,我还是忍不住恍惚起来。


You know that it would be untrue
You know that I would be a liar
If I was to say to you
Girl, we couldn't get much higher
Come on baby, light my fire
Come on baby, light my fire
Try to set the night on fire..........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Oliver Stone和Jim Morrison竟然是同学?!
OMG...赞人果然都是群居的。。

 2 ) 与电影无关

[1]

一些东西已知,一些东西未知.在已知和未知之间就是门.

                  ------Jim Morrison
   第一次接触Jim Morrison的东西是在高2的时候,压抑的高中生活让我疯狂的吸收音乐来解压.我承认我是一个奇怪的人,至少在不了解我的人中,而这些人在我接触的人中占了大多数.我那时根本不在乎那些我不想接触的人,我也讨厌那些亲亲我我的港台音乐,更讨厌日韩的音乐.因此我那时一直嘲笑小四儿的头上出现的"黄毛"和在我面前发嗲的女生听的流行歌.说实话,那时我只在乎我的耳朵.我没日没夜的穿梭与市里的音像店,想找一些不一样的声音.Metallica,gun and rose,nivana......{感谢中国的盗版和"打口带"}虽然这些东西早已经满足不了我日益空荡的心.
    那天我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跟着耳机里音乐发呆.很奇怪,我耳朵里的超过XX分贝蜂鸣声,可窗外的树叶却一动不动.窗外的景色一成不变.恩,就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课外活动,那时我还不喜欢足球,不喜欢和四儿一起在操场上疯.我只喜欢一个人很安静的享受这些"安静"的音乐.安静的让我犯困,看着树叶,我被无聊催眠了......
   我转过脸,是那张早一记不清相貌的脸,我现在只记得她笑的时候浅浅的酒窝.我揉揉了惺忪的眼,拿掉耳机,对她挤出一点笑容,已经无从考察那时的我到底脸红没有.她递给我一盘磁带.我镇定的接过来,封面上的红色吸引了我.
  "我在我哥房间里拿的,不知道你喜欢不?"
  "......"
  反转看封底,打开机器,打开磁带盒,放进去,按下PLAY键.我始终不敢抬头看她,说句实话一直到现在我也不敢和女生对眼,我怕那些火热的眼神燃烧我,我是一个很懒的人,懒的自己连照顾不好自己.
  "break on through"这就是我听Jim Morrison 的第一首歌.我被吸引了.以至于当她问了不知多少遍"好听吗?"我也不知道.她从我的耳朵上拿下个耳机自己戴上,在她的手伸向我耳朵的一瞬间,我有闪躲的意识,但是头部的运动却不受大脑的控制,当她的手接触我的耳朵,手背贴这我脸的一瞬,我那些听摇滚积累起来所谓的"戾气"被她一抚而去.幸好还有欣赏音乐这个借口来掩饰我不的知所措,可是脸上的东西却掩盖不了.我才慌乱的点点头:"恩,挺好的."
   "这首歌叫什么啊,挺悲伤的".
   我看看歌词说:"叫'陌生人'".
   "哦"
    就这样,坐着听,和她一直听完了整盘磁带.当PLAY键跳起的时候,我的视线才从耳机线上转移到录音机上.
     她摘下耳机,对我笑一笑,"我哥那有好多,如果你喜欢,我下次再给你带几盘."
     "好"
     她放下耳机,看着她的背影,我才想起得说声谢谢.
     她转过脸,穿过教室门的光被她的笑容揉成一片片的,像羽毛飘在空中,羽毛飘在我的脸上,热辣辣的.
     我低下头,反转了磁带,按下PLAY键......
上面的故事结束了,不是大家想的结局,没有爱情,没有等待,没有所有....
   因为Jim Morrison,我想起自己,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懒.我比较会装傻,按丫头的话说.也许吧,我不在乎那些火焰,我是别人点不着的.也许吧,我只会自燃,等我想着的时候,我已经是灰烬了,05年的一个光线充足的早上,确切点是10月21号我把自己点着了,却没换来一点光,还落了个怕光的习惯.光线充足的早上,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想笑,笑自己很傻,我的笑延着镜子的光折射到房间里各个角落,满屋都是我那可笑的脸,我闭上眼....
[2]
 
   ......我们因付出自己感知的疑问而满足,我们原先是在山脚下疯狂起舞的幽灵,如今变成了在黑暗中凝视前方的眼睛”。
                 -----Jim Morrison  
   在听The Doors的歌时,我仿佛见到Morrison脸朝下地倒在他的星河之中。在夜的黑暗和昼的明亮之间,他选择了内心世界的永恒。The Doors的名字取自1954年的春天Aldus Huxley出版的一本名为The doors of perception(知觉之门)的书,这本书名源自于英国诗人Willam blake的一句诗句“当知觉之门被打开,人们就能看清事物的本来面目,无穷无尽,而这本介绍麻醉剂的书在60年代初LSD盛行的时候红极一时,Jim Morrison再把The doors of perception浓缩为The Doors,寓意通过音乐之门来寻找一切事物的答案。1973年3月,Jim Morrison告别了The Doors和美国,带着情人Pamela来到巴黎继续他对艺术的追求,他开始专心于电影剧本和音乐的创作,两人在巴黎过了一段相当安静的时期。1973年7月3日凌晨,Jim Morrison在洗澡时死于心脏病突发,年仅27岁。Jim Morrison曾说:“人们惧怕痛苦甚于惧怕死亡。很奇怪他们会害怕死亡。较之死亡,生命的伤痛更深。而一旦死亡到来,痛苦也就随之结束。我猜想,它就像是一个朋友" 死神的确像一个朋友那样带走了他,一切终于结束(The End)。
    如今Jim Morrison静静的躺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每年有成千上万的人来到他的墓前祭奠,这里是巴黎的第四景观,不远处的肖邦和比才都没有这样的哀荣。1991年3月,Oliver Stone导演的电影The Doors在Morrison离世后二十周年纪念上映了,他选择了Vat Kitmer作为主角。在影片上映后,The Doors共有四张专辑同时上了Billboard榜,各地有关The Doors和Jim Morrison的书纷纷出炉并热销,一批又一批在Jim Morrison死后才出生的青年奉其为精神偶像...
  
拉雪兹公墓
 乔治.比才;莎拉比恩.哈特

......
他们都在等你
终有一天会走进那座坟
伙伴门呼唤这个奇妙的灵魂复活
宣称他们发现了这块瑰宝
他毫不恐惧 坦然走向死亡
他变成天使 轻盈地飘过人间
不再有金钱 不再有优质大麻
不再有宏大的舞台 不再有欢呼的人群
不再有诗歌 不再有迈阿密姑娘
不再有凯鲁亚克和金斯伯格 不再有兰波和魏伯伦
他在另一个王国继续干着其他的事情
而余下的人们 生活将刻板而单调
但是 会永远怀念他们曾拥有过的

亲切的歌声

。。。。。。

 

 3 ) 野性的呼唤

除了知道导演是特立独行的奥利弗·斯通,观看之前并没有对这部影片由任何方面的了解。片名足够简单抽象,但依我的经验,这样极致的精炼往往蕴含着无限的深刻。当然没想到“大门”是一个乐队的名字,是六十年代红极一时的摇滚乐队,男主角吉姆·莫里森更是一代人气偶像。只是由于对美国流行音乐的无知,我在观片过程中不可能怀有那种对名人的景仰心态和窥视目的,更多地只能把这部影片当作一个新奇故事来看。

从前看《亚历山大大帝》就领教了奥利弗·斯通别具一格的传记片风格,虽然本片拍摄得要早很多,但一样可以看出全片充斥的那种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导演各种大胆的表现手法和片中人物的极端狂野的演出,使我无论是视觉还是心理上都感受到极大的冲击力。同样是音乐传记片,《一往无前》就没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尽管也有吸毒和出轨,但这些只是情节上的噱头,人物性格并没有进行那个很充分的挖掘,而且约翰·卡什本身也并不具备吉姆·莫里森那样张扬的个性魅力。

按照导演的一贯野心,“大门”这个片名在电影里注定不可能仅仅作为一个乐队的名字而存在,肯定会含有更深层次的象征和隐喻。依男主角自己的解释,它不是赫胥黎所指的“头脑的门”,而是威廉·布莱克所说的“感知的门”,“当代表感知的门被净化后,事物就会呈现出它们原有的面貌”。两者的区别很明显,也就是理智与情感、伦理与欲望的对立。男主角各种放荡不羁的表现,正是他对自我情感和欲望的极度宣泄。所谓“头脑的门”,其实也就是人对自己的理性束缚,是外在体制对内在人性的压抑。男主角自始至终在努力做的,也就是他自己所唱的“冲破束缚,达到彼岸”。

从一开始他追求女友的表现来看,他就是一个极端率真毫无做作的人。他从窗子钻进女主角的房间,女主角问他为何不从大门进入,他说这样太浪费时间了。忘了是谁说过,父亲开了门,请来了物质上的丈夫,但是理想的爱人总是从窗子进入的。门其实是人对外界心理防备的象征,从门进入的客人往往不得不寒暄客套一番,能不能达到本意还要看主人脸色,哪像爬窗子那样直截了当。门和窗这样微妙的区别,其实也可以为片名的含义作注脚。男主角非常喜欢引用威廉·布莱克的另一句话:“那条无人走过的路通向智慧的圣殿”。他要做的就是任性,就是冒险,就是不复制世俗,就是撇除面具直达本心。

男主角在演唱会上好几次都模仿原始人酒神祭奠的舞蹈,观众也随着音乐狂舞,交杂着赤裸的女子和各种幻象,气息氛围神秘而迷乱。他们的谈话中也多次提到狄奥尼索斯和酒神巴克斯,在希腊神话中代表着无序和本能的冲动,暗示神话传说对男主角性格的影响,这样的手法在《亚历山大大帝》中也似曾相识。两部影片的男主角都是被强烈的情感和欲望所折磨,颇有点古希腊悲剧的意味。吉姆有一段饱受非议的即兴的“弑父淫母”的歌词,似乎也隐含着俄狄浦斯情结在内。

沙漠和印第安人是男主角的主要幻象。沙漠代表了他越界探险的欲望,他始终都在那一片茫茫黄沙中寻找他的仙人掌。而印第安人似乎是死亡的象征,童年记忆中那个濒死的眼神总能够占据一生的梦境。还有眼镜蛇、美洲豹、宗教图腾和火焰等等,这些超现实的镜头把主人公迷乱的心理状态进行了视觉化,我记得导演的这种手法在《天生杀人狂》里有着更夸张的表现。当然,这些镜头就像男主角那些意象含混的诗歌一样,只能大体感知到其中的癫狂和野性,无法以此对他的性格命运进行细致理性的诠释。

他在舞台上的那场猥亵演出使影片达到了高潮,依稀记得在张国荣的表演生涯中也曾有类似的情节。不管是静静地在浴缸里一睡不起,还是决绝地从高楼上一跃而下,两人的结局都充分说明了天才与世俗的矛盾。“死神让我们变成天使,给我们翅膀”,出于影片所传达出的那种生命绝望的观点,可以理解这种对死亡的臆想,但愿那些痴狂的眼睛上方真的存在可以自由飞翔的天堂。

 4 ) 如果我也可以是个艺术家

我明白那种孤独绝望,
然后让灵感的精灵附身而开出艺术之花的状态,
但我不会画画也不会作曲,唱不上高音也说不出诗句,
我就是一个平凡的人了。
我好喜欢有艺术感的画,音乐,行动或者装置。
可惜这个所谓的艺术感也只是我个人狭隘的标准。
这个世界据我所知的因艺术而高贵的灵魂,总是让我深深感觉自己的平庸。
我只能成为一个爱好者,一个粉丝,一个感受者,体验者和观察者。
这样很好,在我有生之年,我想我还有源源不绝的艺术的资源可以享受,虽然我不创造,但是我感恩地珍惜着这些美好的作品。

多好啊,和导演作者形成某一些经纬度的共鸣,每次我总是惊喜地相信,只要有一点点的共鸣与感悟,我就能艺术的状态更近一步了。
成为一个普通的观察者,我喜欢我享受那么一点点个人的艺术体验.......回味无穷ing ^_^

 5 ) 摇滚明星成了漫画英雄

音乐人,特别是摇滚明星很难拍。拍不好,就成了一堆陈词滥调,夸张的脸谱化戏剧化他们的生活,把他们活生生的拍成了“蜘蛛人”的摇滚版本。这部片子我觉得根本就没有拍出jim morrison的灵魂来,一个个堆彻的场景,故弄玄虚的幻象表现,炫耀的成份大于真诚的情感。摇滚明星也有人性,他们的放纵和不羁归根结底用音乐来表现,是一种绚烂的浪漫情怀。但这样的片子被活生生地拍成了漫画版本,没有灵魂,没有情怀,只有创作者想当然的根据大众对摇滚明星的想象进行的漫画性解读。其实他们真的读懂了音乐人骨子里的那股自由精神吗?
ps: meg ryan超级不适合这个角色。

 6 ) 吉姆·莫瑞森:向童年告别的歌

如果你到巴黎,除了拜访Louvre Museum(卢浮宫)、Eiffel Tower (埃菲尔铁塔)、Champs Elysees(香榭丽舍)之外,别忘了去一个特别的地方:Père Lachaise Cemetery(拉雪兹公墓)。它是世界上访客最多的公墓, Balzac(巴尔扎克)、Molière (莫里哀)、La Fontaine(拉封丹)[ 拉·封丹,法国作家,最为世人熟知的是他的寓言故事。]、Wilde(王尔德)等诸多名人安葬于此。在公墓某个不显眼的角落,睡着一个来自美国的年轻人,他在这世界上只生活了27年,他曾经拥有众多身份:诗人、歌手、词曲作者、作家、电影制作人,最重要的是,他是第一个完全意义上的Rock Star(摇滚明星)。他就是Jim Morrison。自从1971年Morrison被安葬于此,这里就成了全世界年轻人的圣地,由于“朝圣者”过多,且往往行为过分,如在他人的墓碑上刻上指向Morrison坟墓的箭头,巴黎当局不得不派专门保安在此日夜巡视。
        Jim Morrison曾在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电影学院求学。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与同学Ray Manzarek(雷·曼扎莱克)有了组建乐队的想法,后来便有了The Doors(大门)这支乐队。乐队的名字源于 Aldous Huxley (阿尔多斯·赫胥黎)[ 阿尔多斯·赫胥黎:英国作家,著名作品是Brave New World (《奇妙新世界》), 晚年定居美国洛杉矶,从事神秘主义哲学研究。]的书The Doors of Perception (《感知之门》),确切的说是源于此书中引用的William Blake(布莱克)的两行诗:“If the doors of perception were cleansed / All things would appear infinite” (大门被洗净之时,一切将变成无限)。
        Morrison成为第一位摇滚偶像,不仅因为他的音乐,还因为他的生活方式以及他的早逝。Morrison的早逝使他年轻的形象得以永远定格,就像我们记忆中的Keats(济慈)、Shelly(雪莱),Lord Byron(拜伦)。摇滚乐是“年轻”的艺术:年轻代表着寻求改变、追求可能的意愿;年轻也代表着反叛—反叛一切阻挡改变的东西。Morrison说:“I am interested in anything to do with revolt, disorder, chaos, and especially activity that seems to have no meaning”(我喜欢任何与反抗、骚乱、混乱有关的事,特别是那些看起来没有意义的行为)。 Revolt不仅是“反抗”更是“改变”,它源于拉丁词revolvere,意为 “turn, roll back” (转,旋转)。Shelly的Prometheus Unbound(《被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中,最终打败大神Zeus(宙斯)的并非Prometheus,而是Demogorgon (狄摩高根)—正统宗教神话中的恶魔,新神话中的变革之神和创造之神。Demogorgon象征着对“旧秩序”的破坏力,同时也是不可抗拒的创造力,就像 “Ode to the West Wind”(《西风颂》)中的西风。
        Morrison的音乐可能不是同时代中最出色的,但是他的博览群书和深刻思想却使他的作品成为同时代中最有影响的。像一百五十年前的Shelly,Morrison不仅在创作诗歌,更在探索一个可以代替那个日渐老朽的信仰的新的信仰体系。 在 “An American Prayer”(《美国祈祷文》)中,Morrison写到: “Let’s reinvent the gods, all the myth of the ages / Celebrate symbols from deep elder forests” (让我们来重新创造神和各时代所有的神话 / 庆祝来自深处更古老森林的象征)。Morrison崇尚的神中最重要的是Dionysus,一个与Demogorgon相似的神。在The Birth of Tragedy(《悲剧的诞生》)中,尼采认为Dionysus精神,即酒神精神,是希腊悲剧精神的核心。Dionysus,或称Bacchus,不仅是酒神,更是 “god of the life force, the instinctive side of the personality, and the male principle of fertility” (生命力之神,人性的直觉部分,和生殖力的男性部分)。与基督教一神思想不同,希腊文化的多神思想更突出“变化”。基督教上帝拥有永恒统治,而希腊的神像众生一样,不但有喜怒哀乐,也有生老病死,新神反抗并取代旧神更是希腊神话的核心内容之一。Dionysus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从没有在任何时候形成自己的专制,而是带领他的追随者们—the Bacchantes—环游各地,所到之处,暴政必被推翻。
        Dionysus或许也可称作God of Madness(癫狂之神)。不喜欢Morrison的人,包括他的父亲,说他是 “a complete nut case”(十足的疯子)。莎士比亚说: “The lunatic, the lover, and the poet / Are of imagination all compact.”(疯子、情人和诗人皆充满幻想)。Morrison算得上身兼这三个身份。疯狂是一个有意思的文化现象,疯狂的深处或许是更高的智慧。庄子笔下的“楚狂接舆”,莎士比亚笔下的李尔王,都是睿智的疯子的典范。法国哲学家Michel Foucault(米歇尔·福柯)曾写过著名的Madness and Civilization(《疯癫和文明》)。按照他的理论,疯狂不是病态,而是一种不同的感知状态,一种与通常称作“理性”的状态不同的,但也仅仅是不同,的感知状态。这种状态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是被人们“敬畏”的。当人们对旧的“秩序”和思维方式逐渐厌倦的时候,这种“非理性”或“超理性”的感知状态就成了越来越多的人乐于尝试甚至极力寻求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流行于美国的服用LSD(一种麻醉剂)浪潮就是一个例证。LSD在当时还有一个更玄的名字,叫Instant Zen(立地禅)。Jim Morrison也是Instant Zen的追随者,而The Doors的音乐也就被归入Psychedelic rock (迷幻摇滚)的之列。 LSD大概与Dionysus所赐予世人的酒的效用相当。心理学家William James(威廉·詹姆斯)如此论述“酒醉感”与“神秘感”的联系: “The sway of alcohol over mankind is unquestionably due to its power to stimulate the mystical faculties of human nature, usually crushed to earth by the cold facts and dry criticisms of the sober hour…. [Drunkenness] brings its votary from the chill periphery of things to the radiant core. It makes [the man] for the moment one with truth.” (酒对于人类的势力,无疑是由于它能够激发人性的神秘官能,这些官能通常是被清醒时期的冷酷事实和干燥批评所打得粉碎的。… … 醉酒使醉酒者从事物的冷冰冰的外围移到其炽热的中心。使人瞬间与真理合一)。
        可惜Oliver Stone(奥利弗·斯通)的传记片The Doors把Morrison肤浅地表现成了一个狂妄、酗酒、几近疯狂的浪子,而Morrison 的真实内心世界却没有得到发掘。所谓知音难寻,很多Morrison的歌迷可能也只是模仿他的酗酒、阴郁和狂放不羁。丹麦哲学家Søren Kierkegaard (索伦·克尔凯郭尔)如此形容诗人的尴尬处境: “A poet is an unhappy being whose heart is torn by secret sufferings, but whose lips are so strangely formed that when the sighs and the cries escape them, they sound like beautiful music... and then people crowd about the poet and say to him: "Sing for us soon again;" that is as much as to say. "May new sufferings torment your soul." (诗人是一种悲伤的东西,他的心被秘密的痛苦扯碎,但他的嘴唇却形状奇特,当叹息和哭喊发出时,听起来就像美妙的音乐… … 于是人们围在诗人周围,对他说:“赶快再为我们唱一首吧”。他们的意思是说:“让新的痛苦折磨你的灵魂吧。”)与Kierkegaard相比,Morrison对诗人的社会属性还比较有信心:诗人的任务并不是表达自己,而是为听众敞开一扇门。英国诗人Coleridge(柯勒律治)在”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老舟子吟》)中曾刻画一个满怀痛苦四处吟唱的老水手,这个老水手很像Morrison。Morrison的诗歌是他探索自由的方式,就像老水手的歌是他赎罪的方式,对于他的读者和听众来说那些歌则是某种催化剂。Morrison说:“There are things known and things unknown and in between are the doors.”(世间存在已知的和未知的东西,二者之间是门)。 “Listen, real poetry doesn't say anything; it just ticks off the possibilities. Opens all doors. You can walk through anyone that suits you.”(听,真的诗歌并不会说出什么东西;它只是打开各种的可能性。打开所有的门。你可以穿过适合你的那一个。)对于Morrison来说,门的存在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可能,诗人要带领听众 “Break on through, to the other side”(“穿越,越到另一边”,The Doors的一首歌名)。 门的那一面就是“自由”。Morrison说:“The most important kind of freedom is to be what you really are” (最重要的一种自由就是成为你自己)。那么Morrison自己是怎样定义自己的呢? “I see myself as an intelligent, sensitive human, with the soul of a clown which forces me to blow it at the most important moments. ” (我把自己看做是一个聪明,敏感的人,内心却是一个小丑,所以在最关键的时候我总会搞砸。)这个小丑不会笑,他是Pierrot the Clown(小丑皮埃罗)[ Pierrot the Clown: 法国戏剧文学中一个著名的形象,Pierrot这个词已经被吸纳入英语,形容某个人举止如同小丑皮埃罗,可以说Somebody is Pierroting。],一个满脸苦相,为爱所困,而又远离现实的小人物。然而像所有聪明的小丑一样,他总会提出一些睿智的问题,让我们对自己的生活反思一下。
        人们记得那首长达十二分钟的 “The End”(《结束》),因为在歌曲中间处Morrison声嘶力竭地喊出“Father, 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 ...”[ Morrison究竟喊的什么,我们实在无法听清。批评家们大都认为是“f— you”。但如果我们就把它看作是无法用词语表达的嘶喊或许更有意义。] 这或许让我们想到Oedipus(俄狄浦斯),那个命中注定要杀父娶母的可怜人。但如果Oedipus的杀父娶母是源于造物弄人,则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通过所谓Oedipus Complex(俄狄浦斯情结)的理论把这种“情绪”固定化,使之成为人类成长中必经的心理状态。按照Freud的说法,在经历俄狄浦斯阶段之后,我们就能够由儿童心态最终过渡到成人心态;不过如果这种过渡不顺利,我们就可能患上精神疾病。Morrison说 “The End” 是一首关于告别的歌,或许是向童年的告别。童年的无忧无虑既令人向往又让人怀疑,因为童年时代的我们是没有自我的,我们更像是父母手中还没有完成的作品。只有当作品摆脱了作者的控制时,它才拥有自己独立的生命。对于Morrison来说,告别可能永远不会是彻底的,就像我们永远无法摆脱创造者在我们身上的烙印。这首疯狂的歌曾经在同样疯狂的电影Apocalypse Now(《现代启示录》[ 《现代启示录》:Francis Ford Coppola (F. F. 科波拉)导演的著名反越战题材影片。剧本情节依据英国作家Joseph Conrad(约瑟夫·康拉德)的中篇小说Heart of Darkness (《黑暗的中心》)。])中作为背景音乐。与电影的主题契合,这首歌不是,至少不仅是有关俄狄浦斯,而是有关童年的梦境醒来时,我们不知所措的情绪。正如Morrison所说,通向自由的最大障碍是我们自己对于自由的恐惧。因为自由的同义词可能是“孤独”。电影中的Colonel Kurtz(科兹上校)摆脱那个逐渐让他失望的美国政府,在柬埔寨的某个小村子里变成了一个可怕的滥杀无辜的暴君,就像一个失控的父亲的孩子。英国作家Kazuo Ishiguro(石黑一雄)[ 石黑一雄:当代日裔英国作家,代表作The Remains of the Day (《去日留痕》)。]在小说When We Were Orphans (《上海孤雏》)结尾处写到: “But for those like us, our fate is to face the world as orphans, chasing through long years the shadows of vanished parents. There is nothing for it but to try and see through our missions to the end, as best we can, for until we do so, we will be permitted no calm” (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我们命中注定要像孤儿似的面对这世界,穿越漫长年月去追寻我们消失了的父母的影子。除了尽力完成使命,我们别无选择,因为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获得内心的平静。) “告别”并不是结束,而只是使命的开始。在新的找寻中,我们重新认识这个世界,认识父母,然后不知不觉中我们长大了。
(本文已发表于《英语学习》2010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

 7 ) Dionysus

     第一次觉的 morrison的词有写的那么美,或许只是因为我从来不听歌词么?不过如果要探究那几段是morrison写的还是stone从别处拿来的,实在是麻烦,如果我再回去翻出所有the doors的专集一个一个对照或是弄出一本他的诗集,最后弄一个jim morrison考出来,大概他从坟墓里爬出来也要对我说声"i quit"吧。

      自带的olive stone极居左派后现代意识的偏见,在开头的morrison小电影里就变的异样了,不管是把尼采的话穿在nazism上,或是之后又是拖着"dancing bears" 又masturbation的.都被耐心的姑且当作了campy的态度。
意外的是开篇的那种感觉来的很快:
awake.
shake dreams form your hair,my pretty child,my sweet one.
choose the day and choose the sign of your day.
the day's divinity.first thing i see.
a vast,radiant beach and a cool,jeweled moon.
couples,naked,race down by its quiet side.
and we laugh like soft,mad children smug in the woolly,cotton brains of infancy.
"every time I try to make love to you
you run around with your mouth stuck out" (注1)
choose,they croon,the ancient ones.
the time has come again.
choose now,they croon,beneath the moon beside an ancient lake.
enter again the sweet forest.
enter the hot dream.
come with us.
everything is broken up and dances.
now i have come again to the land of the fair,strong and the wise.
brothers and sisters over the pale forest.
o,children of night who among you will run with the hunt?
now,night arrives with her purple legion.
retire now to your tents and dreams.
tomorrow we enter the town of my birth.
i want to be ready.
(注2)



于是《the end》认可于stone的绚技的我,在超现实的剪接中开始了,这不同于时代的歌声,亦如如此纯洁懵懂的迷幻乐迷一般,刺骨,恍然,一发而不可收拾。随即在morrison shop里面一切诸如 nature killer中哗众取宠的玩意,业余拍摄,延时摄影,解构式剪接,象征主义,等等在这里都是非卖品。

parade,nude,groopies,hippies,love,revolt,witch,cult,
drunk,acids,profanity,chaos
test all the limits,

rock star,love idol,lizard king,mojo rising,
shaman,dionysus(注3)
something sacred

soul of crown
never pretended

这些摇滚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有了,那还缺什么呢?

Ornament! meg meg,带上那宝座上至高的傻笑,或许我也可以要此作首诗。


“all the poems have wolves in it.
all but one.
the most beautiful one of all.
She dances in a ring of fire and throws off the challenge with a shrug.”

BUT

"i hope you go out smiling like a child into the cool remnant of a dream.
the angel man has finally claimed this benevolent soul.
Ophelia(注4)
leaves sudden in silk
glory in dream.
mad,stifled witness"

于是响起了“i am a spy in the house of love....”

no,no..maybe i should keep sane
呵呵。或许我只是被这部feast一般的电影胀满了脑子。如此一部ready-made movie.(注5)
Welcome:
dionysus 和他的 bacchae
 william blake 为了他的解释(注6)
andy wahrol 和他的"venus in fur" band 以及他的edie's god telephone
ed sullivan's show 的著名娱乐节目
erich von stroheim 以他极为类似的"not a character actor, but what a character!"
dennis hopper的暴力角色(blue velvet?)
janis joplin 的著名southern comfort商标(注7)
catchy tune &commercial
"fat" Blues
rock &roll dead

或者还有我忘了介绍的等等们。哦还有Père Lachaise墓地里的人们(注8)

或许这些也全是morrison 用尽自己的sense和subconscious来让自己更接近那个unknown么?
maybe he is just afraid to death ,to pain , but also don't know why people live.just like i find.just like a sensitive kid.



注1:如果音乐有超现实主义,那么olive stone这下剪接绝对算的上。或者其实音乐的超现实主义有在pink floyd的以及 deep purple的made in japan的 lazy 吉他solo里听到过。

注2:the doors 的 ghost song

注3:ready-made 是由杜尚开始提出的一种反艺术观点的一部分,强调使用现成品(ready-made)来进行创作。

注4:哈姆雷特的mm,具体的这本书我也没看过,呵呵,不过相当出名的mm

注5:酒神(dionysus)和他的女性跟随者或女祭祀(bacchae)
这里其实本身设计到,尼采提出的酒神精神(Dionysian)和太阳神精神(Apollonian)。当然尼采没有象他这样讲的那么简单。

注6:william blake : "when the doors of perception are cleansed things will appear as they truly are."

注7:一种whisky,因为janis酗酒成瘾

注8:alfred chopin(萧邦)
georges bizet(比柴)
oscar wilde(王尔德)
sarah bernhardt(The Divine Sarah么?可惜没看过她的片子)
honore de balzac(巴尔扎克)
marcel proust(普鲁斯特)
lioacchino rossini(罗西尼)
molione (那个被海王爱上的美女么?)

PS: 从很大的程度上,我还是依然相信,这部片子是oliver stone过度夸大了jim morrison到了神的程度,或许也是因为从我自己的星座观上无法到达如此一个超出界限的角色,更加之对于stone极尽教条般的拍摄方式的抵触情绪吧。或许也因此抹杀了他本人更多人性化的地方吧。例如比起裸露来说,我觉的他在演唱会上打嗝,来的更具讽刺效果,甚至于超过punk和glam,因为那不是做戏,而是天然。当然作为dionysus来说,我还是可以欣然接受的。只是,对于the doors来说并不是只有jim morrison一个人,而且象我这样的乐迷,其组合本身的音乐性,特别是电子乐和迷幻音乐本身在于当时的革命和进化效果,远远超出了歌词和他“个人表演”的意义。

 8 ) Jim Morrison 诗人,歌手,作曲家

从电影拍摄的角度,这是部好电影,视觉听觉都是盛宴
迷幻的氛围,那个年代的狂热和躁动,Jim的不羁诗人气质……都淋漓尽致了。很多女人美好的身体,很飞……

从人物传记片的角度,不能说它不好
因为音乐传记本身就比较难出彩,要用影像表现一个如此特立独行的摇滚诗人的精神内核,太强人所难
OS也只能选取一个他熟悉的视角,尽力描绘
对此我们表示尊敬

不过,总之,我对主角人物塑造是有些不满意的
就像《Control》中对IC的塑造
都远不如我们从音乐中体会到的丰富,绚丽

Jim Morrison是最酷的歌手
离经叛道已成为他的标志,但同时他也是底蕴深厚,异常深刻的
他们家堆满了书,朋友经常打赌玩一个游戏,随便捡起一本书要Jim背书,Jim即便是喝的烂醉,也几乎没有输过
他有很多疯狂的举动,自己在酒精和毒品,追捧与咒骂中也难免煎熬。他行使着痛苦的权利
但赤子之心没有被生活方式做丝毫改变
疯狂不是什么牛逼的事情,牛逼的是对疯狂的自知

被他直视过的人和事物,无不惊慌
他面对死亡时,亦不惊慌
他有着先知般的使命感,以摧毁并超越的方式进行探索

至于那些疯狂的举动,我觉得没什么可说的
只是一个狂热的时代和一个灵魂碰撞出来的结果,不能代表什么
荒诞丑陋无情也无需美化,狂欢只是狂欢
我们无法穿越彼岸去寻求一个答案
于是需要直面狂欢对面,大门之内的肃穆和宁静

主演不错,形神兼备。但还是没有Jim Morrison那么美。
吟诗,Val Kilmer诠释的很好,如天鹅绒般温和,衬托着张狂和锐利的一面更有力量

结尾的墓园拍摄,虽并无新意,但镜头中饱含深情,令人很动容

 短评

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7分钟前
  • 桃子
  • 推荐

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10分钟前
  • 喷子
  • 力荐

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13分钟前
  • 没有幽默感
  • 力荐

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16分钟前
  • taki zhang
  • 力荐

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17分钟前
  • 若汐
  • 还行

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21分钟前
  • 大胡子阿细
  • 较差

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

23分钟前
  • 九尾黑猫
  • 还行

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24分钟前
  • 芹泽虾饺菌
  • 力荐

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29分钟前
  • 少年熊猫
  • 力荐

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34分钟前
  • 金司机
  • 力荐

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37分钟前
  • Over5
  • 力荐

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41分钟前
  • _0x0023
  • 力荐

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43分钟前
  • wangzhy
  • 还行

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45分钟前
  • 誰|ぼくちゃん
  • 力荐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49分钟前
  • 我爸知道有豆瓣
  • 还行

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53分钟前
  • a little mark
  • 还行

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56分钟前
  • YiQiao
  • 还行

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1小时前
  • ζωήιδ
  • 还行

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

1小时前
  • 七十三
  • 还行

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1小时前
  • Jorrow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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