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血暴

剧情片美国1996

主演:威廉姆·H·梅西,史蒂夫·布西密,彼得·斯特曼,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哈威·普雷斯内尔,梅莉莎·彼得曼,史蒂夫·里维斯,拉里·布兰登伯格,约翰·卡洛·林奇,斯蒂夫·朴

导演:乔尔·科恩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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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8 04:10

详细剧情

  汽车经理谢利(威廉姆·H·梅西 William H. Macy 饰)有一个完美的兴建停车场的计划,他多次找他的有钱岳父威利借钱,可是一毛不拔的威利始终没答应。无奈之下,谢利只有找到卡奥(史蒂夫·布西密 Steve Buscemi 饰)和基亚(彼得·斯特曼 Peter Stormare 饰),请他们绑架自己的妻子以勒索威利100万,事成后给他两4万酬金。3人一拍即合。  当谢利回到家时,威利告诉他可以考虑一下他的计划了。喜出望外的谢利马上找到了威利,然而威利并不是要借钱,而是想自己投资。失望的谢利回到家时发现妻子已经被绑架了。卡奥和基亚在绑票得手后逃跑时,又意外打死了一名警察和两名路人,事情开始闹得越来越大……

 长篇影评

 1 ) 这片子能比绝命毒师好?以及剧情包袱之分析

电影版的比较直接,怀孕女警察最后弄死了杀手。在电影里有一些低智商的角色来被杀,2小时内可以接受,但是600分钟的电视剧里一直都是低智商满屏幕实在是有点过于戏剧色彩了。 这个编剧故意设计的智商问题是这个片子和毒师最大的区别,毒师整个片子会让你觉得都还挺真的,大概毒贩就是这么玩大的,白人至上分子就是这么狠,拉丁黑帮就是这么神叨叨,大概炸鸡叔就是买通物流公司的分区经理运毒,一切都合情合理,符合人类正常智商的思考范围。

而这个片子充斥一些寓言化的设定,里面正常智商大概这么几个人:1)前警长,死的痛快;2)女主角,一直被低智商压制;3)杀手;4)保险男; 5)女主角爹,但是比较符号化,并不担任大法师之类的职务;6)某些路人甲乙丙丁,比如保险女、Motel老板娘blabla


智商很低的:1)小胡子警长;2)警局其他所有人;3)两笨蛋孩子和笨蛋爹,两笨孩子简直蠢的无可救药;4)市局所有人;5)FBI分局所有人,包括两傻逼兮兮的FBI倒霉蛋;6)邮差警察,虽然最后轰掉了杀手,但是智力还是有点障碍;7)黑帮所有人,两杀手加22个被轰掉的黑帮成员,我就不明白为啥不对保险男先严刑拷打,拔个指甲什么的,诸如此类硬伤很多。8)蠢弟弟一家;

难道明尼苏达的人都这么拉低智商吗?为啥一点点办案能力都没有?都一个个蠢成啥样子了?每次看到本来在毒师里办事能力超强的流氓律师在这里变成一个大傻B絮絮叨叨就不舒服,还得每集都看他发傻。而保险男的案子这么多漏洞简直就是无法立案,居然编剧硬是写的弟弟进监狱。最简单的:锤子上有弟弟的指纹吗?弟弟是否有不在场证据?(看起来弟弟家里有人,工作社交能力强,不像会独处一个人的样子)等等等等,反正要把全部人都写成傻B,我也没办法。

看着一次次ODD的情况一再发生,实在米有办法认同比绝命毒师编的好。

剧里的几个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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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为啥要打杀他的中介老板联系人?
其实杀手平时以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为生,但是他不属于任何组织,他只自己发展联系人,比如保险男,他灌输邪恶,让其心理强大,很可能在肉体上消灭他扶植对象的对手,本来杀手是要发展保险男做上线的,可惜保险男不上道,当然上道也是很危险的。 杀手的上线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下,他还是需要钱来维持生计,但是不能呆在一个地方很久;

79年大惨案?
应该是:某个警察拦车的时候放走了某个杀手,然后后来一路追查的警察再次和杀手交火,杀手过一段时间大开杀戒,杀了一堆黑帮的人或者是警察。 杀手不一定是这个杀手55-(2007-1979)=27,因为我肯定瘸子老爹是见过杀手的,他说过有相同的感觉也是端着枪守在家门口,然后就发生惨案,如果他见过杀手,那么以编剧把他写成神一样直觉的大法师,见过28年后的杀手绝对也会过目不忘的。个人估计79年惨案也许是这个杀手做的,也可能是他的爹或者师傅做的。而瘸子爹的腿是不是杀手做的就不知道了,从时间顺序说貌似是惨案以后发生的;

杀手为啥要玩这些事?他是谁?
首先这个人不是杀人狂,拿枪杀人的都不算杀人狂,枪从心理学说是最没有感情的武器,美国实际的连续杀人狂基本都是不用枪的。他有精湛的牙科技术,年入50万美元是小意思,为了10万美元浪费半年闻臭嘴,操?B(故意搞个极品美女说明杀手对sex没兴趣)恶心到我们的杀手同志了,他的追求是个啥?其实是一种极限,啥极限?接受困难任务的极限,鼓噪其他人邪恶的极限,追求宗教信仰的极限; 前面两个好理解,那么第三个宗教信仰是个啥? 其实凤凰超市这个故事无头无尾,只是杀手让老板做了一个自我反省,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就这么不了了之,就是杀手对自己影响别人宗教信仰的一种追求,这个故事编的不咋地,感觉和主线关联度很低。

而关于杀手的身份,首先他肯定是顶级的骗子,其实他仅仅靠学习能力和强大的心理控制能力就能轻易的获得高额回报,但是他选择做杀手,我说过了他不是喜欢杀人,而是喜欢挑战自我,做一个反社会分子的头目,去带动一批反社会分子,从他做牙医和自我治疗的能力来说,他必定上过医学院,从用刀和用枪的准确度来说,他必然是接受过军事训练的,从熟知警察、FBI办事流程屡抓屡放来说,他对执法部门和法律了如指掌。 要练就到这种程度,要么就是有师傅带,要么是接受过组织型的训练。所以他不是黑帮发展但自行脱离的一流杀手,就是过去的军事或者情报、执法部门的人员,最有可能是情报秘密外勤之类的。

他执行任务时,一定要代入一个角色,比如神父,比如牙医,他用的是浸入式的表演方法,就是自我催眠成另外一个人,思考方式也要成为那个角色,在他在小镇上接到快递发现自己被上线伪装成神父后,他才开始进一步去折磨凤凰超市的老板做宗教赎罪。当牙医时他也是尽可能的关注别人的牙齿,成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比如音响和唱片摆放的细节)。他很enjoy表演成另外一个人的过程和最后美丽的结果(杀死目标或者达成什么目的),但是赌城电梯里被保险男打断了,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正常人可以很容易化解掉一次误认的尴尬,但是他认为这次表演被打断了,就好像一个舞台剧演员就要演出高潮时,一个观众跑到台上说“我认识你哦”一样勃然大怒。

为啥大家伙老是要讲故事?
什么绿色阴影,什么火车手套,什么贡献everything的好心人,因为这是科恩兄弟旗下公司制片的,科恩兄弟就喜欢故弄玄虚,成天给大家讲故事;

保险男为啥一直穿个红色大棉袄?狼为啥要出现?
同上,符号化的注解,寓言化的用镜。

杀手那一箱子录音带是什么?
放出来的有两个,一个是保险男打电话联系的,一个是另外一个人求饶然后又有一个人说话并杀死他的。好多录音,看设备,应该是80年代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些录音带80年代就开始记录了。 记录的是什么?首先肯定不是被害人的哭闹求饶,否则数量也肯定对不上,然后肯定也不全是犯罪现场,比如保险男的电话,是个突发事件,那么杀手怎么会接个电话就录音呢?

我的推测是:录音带里全部是杀手找的上线,被他带邪恶之人转变的一瞬间过程,而他录音是一种习惯,第一个录音带播放是当牙医时的上线第一次杀人的情况,画面呈现杀手放回去是倒数第二格,而之前上线应该被他打残了,最后一格是保险男(注意杀手在杀手生活中也是个很完美主义的人,摆放磁带顺序一定是正向时序),那么倒数第二盒一定是地产中介男,那么中介男应该没有被杀死而是被狠K了一顿。他在扮演牙医时反复的听这个录音,沉浸在自己邪恶说服力中,或者考虑是否要继续留这个上线。而最后一盘是保险男,说明他是想发展保险男成为新一期的上线,他在电梯里最后让保险男帮忙抬尸体就说明这个问题,杀完三个牙科医生后杀手一下轻松了,很放松的让保险男来帮忙,他是想着有个新的开始,他已经厌烦了老上线给他安排的破任务。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他从80年代开始一共发展了11个上线(数格子12个,最后一个是保险男),也就是26年左右一共发展了11个邪恶分子,每个人用2-3年,然后。。。。然后当然是解决掉,类似阿汤哥那个《借刀杀人》,借到的刀一定要处理掉。 从这个角度说,保险男的选择完全正确。 而且从中介男看到杀手坐在自己椅子上,就很淡然的说:你是让我站着死吗?说明中介男已经很清楚杀手会类似处理他的前任一样处理掉他,那么说明杀手肯定早就和他沟通过,一旦他犯错或者杀手和他见面他就会死,而且如此淡然,说明杀手掌握了他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什么东西,比如家人的生命,名誉或者办公室里其他人的性命。 如果按照杀手的思路发展,保险男会成为他新的上线,开始接触地下世界的一些订单发包给杀手,并且帮杀手准备好新的身份和一些身份的背景(比如网页资料,一堆假的不在场证人),杀手会帮他处理一些难以处理的事情,杀手会掌握保险男的什么把柄,警告他不要犯错,不要和杀手见面,见面就意味着死亡,不要反抗,反抗意味着失去更多。

杀手的作案成本和上线的死亡之谜:
拿牙医这个案例举例,一栋使用面积1000平米的豪宅,一个月也得1万美刀租金,6个月6万美金,就算杀手假牙医每个月赚2-3万美金(最多是合伙人,并非自己独立诊所),买个真钻的克拉订婚戒也就把钱花的负数一堆了(房子,你可以说杀手抢过来的,但是抢过来风险太多,比如豪宅原主人的亲戚朋友啦,警察查岗啊,水电煤公司啊,豪宅不比小木屋,主人没了还是很树大招风的),而做牧师时那么多假现场证人,也不是好打发的,他执行一个任务回报不高(10万美金),成本巨高(肯定超过10万了),现金流垫资压力是巨大的,这些钱哪里来的?就是中介男自己的钱,就算杀手每次赚钱(正常任务的钱,黑暗社会的价格并不是我们想的那么高,参见《飙风战警》里为了2万美刀杀自己亲兄弟的黑社会)的利润率很低,牙医任务是负数,牧师任务应该也不会超过20%,就靠他赚的那点积蓄,中介男要启动一个新的潜伏项目都启动不了。那么怎么办呢? 这就是我分析的结果了:中介男实际上是杀手的奶牛,母鸡。这些可怜的上线着道以后,就必须垫资给杀手去进行任务,这也是为什么杀手2-3年要换人的一个原因,他不能找赚钱太多的人,赚钱太多社会地位太高就不会理他,赚钱太少的他也不找,找了没有社会资源无法启动项目,不多不少的人是最好的,他在发展他们当上线的过程中要折磨这些人,让他们胆寒,让他们害怕,让他们百爪挠心,很重要一点就是让他们时刻知道自己是奴隶,杀手是主人,那么让他们掏钱是最有效果的,因为杀手并不经常联系上线,出任务一出就消失不见一两个月甚至一两年,如果下属失去了你的存在感,那么他离自立门户甚至欺师灭祖也不远了。

所以杀手压榨一个上线会有2-3年,也就是接10-15个任务后就换上线(杀掉上一个上线),一个上线我估计会每年在杀手身上亏20-30万美元,他们一年可以挣个50-100万美元,一个人被压榨太久的时候肯定也就会思变,所以杀手会选择2-3年换一个上线。

弟弟的机关枪的含义?和绝命毒师大结局那挺机枪有关吗?
不是一个型号,绝命毒师大结局那个是排用机枪,弟弟拿的是班用机枪,但是为啥弟弟非要在第一集弄把机枪呢?我认为多少都有点和绝命毒师对着干的意思,也就是说“你丫弄把机枪横扫了观众,我给你条胖女人的内裤和一锤子,一样把你掀翻在地!!!别尼玛得意洋洋了”。 我认为这个剧的编剧摆明了要和绝命毒师的编剧叫板。

当然我个人认为这剧还不具备叫板的资格,只是最近这种黑色剧少了,绝命毒师的真空出来了,加上科恩兄弟的威名,艾美给了18个提名。

 2 ) 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一侃·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几个观看理由:

◾如果你觉得生活中有某种你走不出去的怪圈困着你,你想打破现状,请看。
◾如果你对俗套的剧情、虚伪的演技感到疲惫,而需要一点新鲜的东西打发时间,请看。
◾如果你对科恩兄弟的电影感兴趣,喜欢看那种精致的坏蛋能把人性恶与智力演绎到什么程度,请看。
◾如果你对于如何构思一个故事线复杂,伏笔出色的叙事性作品感兴趣,请看。

如上基本就是我想说的,《冰血暴》第一季做的比较出色的地方。接下来是我真正想谈的。

最初想写点关于《冰血暴》的什么,并不是因为它的剧情有多么精彩,而是这个电视剧中某些对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的想法,有点刺激到我。

剧情吸引人的作品,观众只要睁着眼睛看就好了,文字写的再多也无非就是赞美,这种个人化的东西一旦公之于众,要么就是被人忽视,一旦别人用心理解,反而会因为个体的差异性而产生争执。

所以我不是很想写剧情方面的问题。



之前说到“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

我用了管理而不是统治,所以我想政治这个问题就可以暂时抛到一边了。

管理,大概就是让一个范围内的东西,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以某种秩序排列。现行的体质和文化下,法律是大多数人头脑中最有效的方式。

肯定会有人唱反调,即便他对法律一无所知,也可以说他认为法律造成了很多不公,法律并没有对弱者起到足够的庇护作用。但他可知道如果没有法律会怎样,或者说法律应该怎样改变作用方式?空口无凭的反对在民主社会一直是享受着某种政治正确的,仿佛只要反对,就会对做决定的那个人产生威慑作用。

但我觉得要想反对的有意思,还是要把前前后后的东西都想得一清二楚,或者是找到一个比较特殊的角度。



在《冰血暴》第一季里,我觉得反映出了一些比较有趣的倾向。

面对法律制裁的莱斯特Lester与杀手马尔沃Malvo,还有法戈市Fargo黑帮派到贝米吉的两个逗逼莽汉,在被惩罚的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抵抗,而那个曾经意外捡到百万美金、笃信上帝的人,最后竟然为了实现自身的救赎,又把钱还回到了曾经的地点。法律和宗教,同样是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而在《冰血暴》的第一部中,法律明显是无效的,它似乎只能把人逼上绝路,而进一步造成更多的损失。

为什么那个胖子最后选择把钱还到事发的地点,来作为对上帝的交待?理由恐怕有三:第一,他相信上帝的视野是不存在盲区的,制裁是无法逃脱的;第二,他曾经从上帝处得益,所以他相信上帝是一定存在的;第三,他认为只要自己做了对应的事,自己的未来还是有希望的。

反观面对法律的莱斯特呢?

第一,他觉得法律与执法是存在缝隙的,只要自己将执法者所能看到的证据都抹杀掉,自己就可以逃脱;第二,曾经作为生活的弱者,当他因为弱小而屡次被霸凌时,法律没有帮过他,当他因为贫困而屡次被妻子与弟弟羞辱时,法律也没有帮助过他,所以他对法律没有任何皈依的心理;第三,他知道,只要自己被定罪,那么自己无论再做什么未来都是没有希望的,法律永远不会给他什么机会,除非下辈子。

所以当莱斯特因为妻子的嘲讽而恼羞成怒,向自己的妻子挥出第一锤,看到妻子流血、要失去意识时,他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他停手、道歉、叫救护车呢?法律会为他制定罪名,让他付出时间或者金钱的代价,并且法律的后遗症会一辈子生效,除非莱斯特换个环境生活——但这个记录已经在他的档案中了,他永远没有机会洗清这个罪责,在社会里他永远都是一个曾经造成过重伤害罪的罪犯。就像雨果《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出狱之后想好好做人,想找一份工作靠劳动生活——不好意思,只要你的黄护照上证明你曾经是个危险人物,知道的人就不会接受你,除非这个人是个信仰上帝的主教。只有相信神的人才会给冉阿让提供面包、床、银烛台,这并不是说主教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善良的人,而是宗教与法律这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区别。

现代社会里的莱斯特当然没有主教,所以他只能继续挥锤,直到把妻子打死。妻子永远闭嘴,最好毁尸灭迹,莱斯特才能有未来。

起初莱斯特当然没想杀死妻子,他只是想教训教训这个不规矩的女人,让她领略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最后将妻子头颅打烂的那些锤就主要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了。从电视剧的角度,不是命运把莱斯特逼上绝路,而是法律的负面作用。除了人性本来的恶之外,莱斯特是个平均水平线以下的邪恶之人吗?未必,如果法律给莱斯特机会,他恐怕不会把自己的亲弟弟和侄子送进监狱。虽然杀人偿命是公理,是毫无疑问的人间正道,每一个质疑其正确性的人都要被整个社会唾弃,但是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当杀一个人偿一条命,杀两个人也偿一条命时,如果不断的杀人才可能让自己活下去,那为什么不杀呢?这是一个很恐怖的问题,很多时候也是我们正在回避的问题。

所以说我从这部犯罪片里,反而看出了法律的无力,甚至是法律的罪恶。杀掉连续杀人犯的,是一个已经辞去警察职位的邮差,是什么驱动这个邮差以身犯险杀掉杀手呢?是对于家人安危的担忧,是对自己心中执念的难以释怀,反而法律的作用在这里是缺席的。他曾经是警察时,因为怕死而认怂,不敢动杀手一根毫毛,现在他是个邮差,却不怕犯罪而私闯民宅并开枪杀人。为什么杀手马尔沃没被一直以来成为剧情核心之一的女警察杀死?兢兢业业的警察与法律一体,我想在这里法律受到了藐视与嘲讽。同理莱斯特最后也不是警察杀死的,而是自己不慎沉湖而死,骑着雪地摩托的警察一直没有开枪的意思,莱斯特选择经过了写着“湖面危险”的木牌,是莱斯特自己杀了自己。

两个犯罪指认,一个被身为丈夫、父亲的男人杀死,一个自杀,法律的位置在哪里呢?我想这是《冰血暴》对法律的反思。这一论点我强调了好多次,因为我觉得这很重要。



即便最后的结局有点差强人意,但《冰血暴》还是非常好看,推荐没看过的人去看,它比中国百分之九十五的电视剧和电影都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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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美帝亚裔新移民的悲剧人生



我姓朴,英文名叫琳达。

我出生在韩国,三岁的时候跟着父母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明尼苏达州一个小镇定居。

父母开了家汽车旅馆,我从小就在家里的旅馆做帮手。

打扫卫生,清理厕所,洗衣服被罩床单,我看惯了美国男人女人的遗弃物,甚至床垫上的大便。

我长大了,却越来越受不了这种生活。

我幻想有一天,遇到一个男人,就像灰姑娘遇到王子。

我在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

由于从小跟随父母长大,我并没有寻常美国女性那么独立。

我想找一个男人依靠,可是找谁?

我的交际圈子不广,这里是一个人人认识人人的小镇,一个亚裔女性想嫁好并不容易。

我在发呆。

看着一个男人的背影发呆。

他是我同事,已婚。

他过的并不幸福,他老婆曾是校花,现在是个絮叨的大妈,很让人讨厌。

不但让人讨厌,还根本没有我漂亮。

他的背影很好看,做事谨小慎微,有个漂亮的房子。

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为什么没人来把他老婆杀掉,这样我就能住进那个漂亮房子。

当然我只是想想,我并不想谁死。

我很孤独,办公室很无聊。

那天上午,听到他老婆真的被人杀死,我很吃惊。

然后又高兴,然后又害怕。

忐忑不安中,消息传来,原来是他弟弟杀的他老婆。

他老婆那么丑,他弟弟却跟他老婆通奸。

他真可怜。

我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好让我亲近他,我邀请他到我家吃饭。

可是我还没完成邀请,就有个凶女人带着两个半大小子过来,在办公室跟他吵起来。

凶女人说他是骗子,骗人上床却不办事,凶女人的孩子也上来动手,却被他打退了。

他真勇敢,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我慢慢接近他。

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结婚了。

我住进了漂亮房子。

我丈夫成了经理。

我丈夫拿了保险销售冠军。

我们去拉斯维加斯领奖。

我身上的礼服很合身,丈夫在台上感谢了我,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正在酒店房间睡觉,老公慌慌张张进来让我穿衣服跟他走。

我想问为什么,但我知道我不该多问。

回去的路上,老公编了理由。

我假装相信。

老公的神色很紧张,我知道出事了。

男人总有他们不可言表的苦衷,我知道什么时候闭嘴。

老公说要出国旅行。

看来事情有些严重,但没关系,我愿意和他一起经历。

刚到家,警察就来了,老公被盘问的语无伦次。

我帮老公打了掩护。

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对我更好。

我们要去墨西哥,去之前要先去办公室拿护照。

去办公室的路上,我告诉老公我以往所受的苦难。

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和他一起很幸福,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办公室外,老公没下车,他说他背疼,想让我去拿护照。

我知道他在怕,他在撒谎,但我没拆穿,我连警察都骗了,这点谎算什么。

他说怕冷,给我递过来外套。

我穿上,走进办公室。

一声枪响,

我倒地了。

我还没想清楚是不是给老公当了替死鬼,

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4 ) 第二集片尾朗诵的诗歌--A well traveled woman

To live in an old shack by the sea
(And breathe the sweet salt air)
To live with the dawn and the dusk
The new moon and the full moon
The tides the wind and the rain...
To surf and comb the beach
And gather sea shells and drift-wood
And know the thrill of loneliness
And lose all sense of time
And be free

To hike over the island to the village
And visit the marketplace
And enjoy the music and the food and the people
And do a little trading
And see the great ships come and go
And, man, have me a ball

And in the evening
(When the sky is on fire)
Heaven and earth become my great open cathedral
Where all men are brothers
Where all things are bound by law
And crowned with love
Poor, alone and happy
I walk by the surf and make a fire on the beach
And as darkness covers the face of the deep
Lie down in the wild grass
And dream the dream that the dreamers dream

I am the wind, the sea, the evening star
I am everyone, anyone, no one.

 5 ) 人类动物园: Fargo Season1 之解读

人类动物园

1 动物园
Desmond Moris在他的书<人类动物园>中曾写道:“人类是现代都市-----这座动物园中的各种动物。”
也就是说,从某种角度来看,人类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群体,而是各种type的动物组合成的混合体。
在这个eat or to be eaten的世界,有的人是predator,有的人是prey。
有人在食物链顶端作威作福,有人在底层苟且偷生。
有人为了觅食辛苦劳作,有人靠盗取他人的食物为生,还有人寄生。

如果这个说法还有些道理,你是哪一种动物?

2 狼
Lorne Malvo是狼,他曾说: "You know what wolves do? They hunt. They kill."
他长着冷峻的面孔。穿灰色的衣服。
他有着敏锐的嗅觉,锋利的牙齿和武器。他残忍而嗜血。以杀戮为生并以此为乐。

一次偶然的遭遇,狼遇见了人类。
当人类走到他身边,狼凭着敏锐的嗅觉,立刻察觉到,这是动物园中,非常罕见的品种。
这个人身上没有动物的污浊之气。
他不像其他在欲望中打滚,只知道eat or to be eaten的兽类,他拥有智慧,懂得爱与慈悲。

人类由高级动物猿类进化而来,他们不仅有着高级的智商,并且具有其他动物不具备的情商---love and charity。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以植物为主食,以家庭为单位栖息。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但为了生存, 它们能够辨认出躲藏在绿色丛林中,各种伪装的predator,而躲避它们,因此猿类的眼睛,能够看到更多层次的绿色(more shades of green)。
猿类进化为人类,嗅觉退化,但保留了能识别猛兽的,智慧的眼神。

因此,当这个人类一眼看到Lorne Malvo,就知道他是狼。
即便是猛兽,也对人类充满敬畏。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狼对人类除了敬畏,还有一些羡慕,羡慕他们清新纯洁的气息,和爱的能力。
而他自己,除了狩猎和杀戮,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带给他快乐和喜悦。

当狼听到人类的车上对讲机里传来小女孩叫爸爸的声音-------这个人类是个单亲爸爸。
狼收起他的隐藏的武器。
他对人类说,回家,回到你女儿的身边。
人类惊讶地看着狼,在他眼前走掉。

再一次和人类交锋,是在另一次狩猎中。
狼被另外两只猛兽追猎,暴风雪中被夹击。
狼故意割破自己的手,假装受伤,找到躲藏的地方。
狩猎除了需要力量和武装,也需要智商。
一只猛兽上了当,追着血迹找来,被狼伏击割喉。
狼走出来,寻找另一只猛兽。暴风雪中,忽然他看见了另一个人类。

这是一个女人,她的出现让狼莫名的胆颤,凭着直觉,他知道她是职业猎人。
猎人的工作是追捕猛兽,保护自己的族群,并维持动物界的秩序。
真正的猎人,除了有辨认不同层次的绿色的眼神,还勇敢而坚定。
这个女人是一个真正的猎人。

猎人向他举起了枪,但倒下的,却是他背后准备向他袭击的另外一只猛兽。
趁着这个缝隙,狼逃跑了。逃离了猎人,逃离了这个城镇。




3 狐狸
狼遇见狐狸也纯属偶然。
狼在一次狩猎中受了轻伤,在医院的候诊室,坐在他旁边的是被其他猛兽欺负的狐狸。
狐狸个子很小,穿着耀眼的红色的衣服。

狼虽然凶残,但并不欺凌弱小。他一般不玩弄猎物,而是直接把他们杀了。
听狐狸诉苦,狼忽然一时心血来潮,要替狐狸出头,杀了欺负狐狸的猛兽。
狩猎是他的爱好,尤其是猎猛兽。

狼的出现和励志,激起了狐狸的兽性。
狐狸知道了自己也是动物,也具有攻击性。
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长期喋喋不休看不起自己的老婆。
然后撞墙装死。并栽赃给光鲜耀眼,一直看不起自己的兄弟。

狐狸没有狼的力量、敏捷和速度,但狐狸生性狡猾,品格卑劣。
被激起野性的狐狸发现,大部分动物看似凶猛,其实都比他笨。
大部分动物,不仅智商低,且贪婪成性。狐狸利用他们,和他们周旋,自己获利。
他开始在人类动物园如鱼得水,时而还狐假虎威,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胃口越来越大,最终向曾帮助过他的狼挑战。





4 结局
狡猾的狐狸,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女猎人找到了狐狸和狼之间的联系。
她设下陷阱,以狐狸为诱饵,要将到处杀戮的狼捉拿归案。

狼将计就计,重新回到小镇,寻找向他挑战过的狐狸。
在小镇的咖啡馆,他看见曾经遇到过的两个人类的照片。
这两个人类因为寻找狼的踪迹而相识,走到一起,现在是一家人。
看到照片,狼的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温馨。
他非常满意自己在人类的世界里所起的作用。

大雪天,森林,狩猎场。Game On。
处处凶险,步步心惊,一不小心,狩猎者可能变成猎物。
狼攻破了人类的防线,但却低估了作为诱饵的狐狸,不小心步入了狐狸的陷阱。
狼倒下,狐狸举起枪来,但狼反应更快,飞刀过去,吓破了胆的狐狸转身逃掉。

狼艰难逃离陷阱,回到自己的巢穴。
受了重创的狼,拿出医疗器戒,开始为自己疗伤。
忽然他看见窗外雪地里,走过来一只和他一模一样的,孤独的狼。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时候,人类出现,站在他面前。
有人狩猎,而有人守猎。

这是狼曾经遇见的第一个人类,他放掉的那个。
有着清新的气息和纯净的眼神,能够识别多种不同层次的绿色的人类。

这个人类不是猎人,他不喜欢杀戮,但他必须杀掉狼。
因为他要保护他爱的女猎人。
有人狩猎为了食物,有人为了血腥和杀戮,有人为了爱。

狼死在人类的枪下。
他很满意这样的结局。
作为熬了几夜观看这场大狩猎的观众,我也很满意。并向今年的神剧致敬!
The End

 6 ) 魔鬼狡黠,魔鬼愚蠢

杀手Malvo就是魔鬼。人类可以出于名利愤怒而作恶,但Malvo的兴奋点只在引诱人类堕落,那一箱录音带就是他的战利品名录。伴随着邪恶的是超强的能力。你简直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他不能做的:牙医?牧师?律师? 这几个角色恰好是美国社会中被视作砥柱中流、受人尊敬的职业。万国的荣华对Malvo来说都是信手拈来,但是他的兴趣却只在腐蚀、毁灭人类。现在这个游荡的魔鬼来到了明尼苏达,一个冰封之地。此地最大的族群是德国后裔,操着奇怪的斯堪的纳维亚口音英语。主要城市的人口均不超过十万:封闭、保守、平庸。身材肥硕的女警,懦弱无能的单身父亲,经历中年危机的保险推销员,充分代表了当地的气质。他们只是一群固守Rule的笨蛋,当他们不慎遇到完美的魔鬼,似乎已注定遭受厄运。

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尽管魔鬼大闹一番,付出了几条人命,最终还是死于他看不上眼的小人物之手。他被左轮手枪连发五枪击毙的场景看似非常具有那个寓言中所说的“英雄气概”:一只挣脱陷阱的狼,却最终死于失血。但仔细想来却并非如此。Malvo的失败完全来自他的愚蠢,比如和酒店老板娘喋喋不休的讲关于宠物的笑话,以至于被人留下深刻印象;一定要偷红色的法拉利作案,轻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警觉(如果不是红色法拉利Grimly就没法这么轻易就发现他的藏身之地);干掉Fargo的黑社会和笨蛋杀手虽然非常帅气,但如果一开始不惹事杀死Hess,也就没有这些波澜;在医院里治疗伤口,和Lester谈论杀人,在第一话就被女警联想到真相…… Fargo中有很多一本正经犯蠢的人物,但其中最隐蔽却也最典型的正是这位Malvo魔鬼先生:破绽百出,左支右拙,其实是个蠢材,却能够蛊惑人心。

这就是外来的腐化可怕之处。

Lester处在小镇的封闭秩序的底层与边缘,他并非不属于这个Community(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却对自己的位置不满意。他是整个秩序的那块松动的部分,是阶级社会中的流氓无产者。对他而言Malvo就是“外来的真理”,一种带着新鲜味道的救世神话——我们是不是有点熟悉——带有砸烂不公正的枷锁——唠唠叨叨的老婆、貌合神离的兄弟、欺软怕硬的同学——的“解放力量”。但事实证明,解放出来的不仅仅有力量,还有他的兽性,秩序对他的一切枷锁,其实都是让他免于毁灭的保护。他所不满意的这一切,诚然有不公正的部分(这也是为何Malvo的蛊惑能够在他身上生效),却说到底代表了一种正常状态。这种正常构成了生而自由的人类无所不在的枷锁,无比乏味、迟钝,但也对外来的异物有着近乎本能的排斥力。

到最后,所有外来的人物都死掉了。

一切波澜都来源于Malvo这个“外物”的入侵,Lester由于他的腐蚀,也变成了“外物”,一个感染体,他能够蒙混过关不是因为他的聪明,而是他利用了自己的身份,在这个Community里,所有人都彼此认识,所有人都彼此保护。警长说我认识这个人十几年了,他不可能是凶手,在正常情况下,警长的判断并非不对。小镇最后清除了感染,在血腥后恢复健康,仿佛经历一场异常重大的炎症。Bill警长说:“我要辞职,我发现有很多事情变了,变得恐怖。”这就是他对触目惊心的感染与腐化的直观感受。但女警一家——作为免疫的白细胞——承担起了责任,继续捍卫整个Community的健康,守望不息。Grimly在最后遇到Malvo后说,我解开你的谜团的,Malvo似乎略带期待的说:然后呢?似乎又在找机会施展话术,但Grimly没有给他机会,果断地开枪击毙他。

如果把电视剧版Fargo和狗镇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二者构成奇妙的对位。狗镇讽刺美国乡镇精神的“虚伪”和“愚昧”,好像是Malvo在告诉Lester那个“可怖的真理”:你以为这里有规则么?其实并没有。(用某种哲学黑话来说,就是:并不存在可以称之为道德实体的那种东西),所有人都是在假装,只要时机合适,你们都会露出野兽的“本来面目”——一种魔鬼称之为“诚实”的德性。但Fargo却告诉我们:在魔鬼花言巧语的能力与机智面前,平庸而愚钝的正义是不可战胜的:这不需要进一步的解释,也不需要进一步的探究。我们只需要在剧终满意地默念:上帝保佑美国。

 短评

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3分钟前
  • 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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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6分钟前
  • 彭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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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顿叔你要火

11分钟前
  • 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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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16分钟前
  • 黛玉怒拔垂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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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18分钟前
  • 说好的世界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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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22分钟前
  • 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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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23分钟前
  • Indecen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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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27分钟前
  • 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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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29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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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34分钟前
  • 墨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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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37分钟前
  • 还行

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38分钟前
  • 妖灵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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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42分钟前
  • 非妖孽不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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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44分钟前
  • shining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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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48分钟前
  • 闲人
  • 还行

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49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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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53分钟前
  • 亵渎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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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54分钟前
  • 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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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59分钟前
  • 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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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1小时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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