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著与电影人物的对比
我几乎是在刚刚读完原著之后的下一分钟就接着就看了这部《新基督山伯爵》,还没有看这部电影之前我非常的期待基督山伯爵会以什么具体的形象出现。(毕竟在书里阅读到的只是模糊的形象。)
在一开始人物的塑造上就与原版有了很大的区别,而且这种区别我觉得改的非常不好。
首先说说唐格拉尔这个人物,唐格拉尔在原著里是法老号船上的会计,是典型的阴沉惟利是图暗地泼坏水的人物,在《新基督山伯爵里》唐格拉尔变成船上的大副,性格也由笑里藏刀转为大咧咧流氓一般的人物了。而且我觉得唐格拉尔在原著中最出彩的一幕就是接近结尾时他被强盗关进牢房里一只童子鸡要收他十万法郎,他身上所携带的五百多万法郎活生生就被这么被一顿顿掏走的时候。
我还记得当时佩皮诺说:“您口袋里有五百零五万法郎,阁下,这等于五十只每只十万法郎的小鸡和半只值五万法郎的小鸡。”
这是对一名视钱如命的人最好的惩罚,即诙谐又让人觉得恰到好处。
而《新基督山伯爵》,唐格拉尔出场机会很少,最后敷衍的死于与基督山伯爵在船上的决斗中。不用我多说,两种孰优孰劣一眼便知。
再说说梅尔塞苔丝,梅尔塞苔丝一出来就是坐着马车一脸兴奋的遥望港口,说实话,刚开始我一点儿都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就是梅尔塞苔丝,在原著一开头对梅尔塞苔丝的描写是把她写的纯洁而美丽的渔人之女,这个出场的梅尔塞苔丝丝毫让人联想不起她和渔人有什么关系,相反像是一名中产阶级的少女,只是到了影片后来略微在费尔南的嘴里提过一次,当时梅尔塞苔丝和费尔南争执,费尔南轻蔑的说,是我把你从渔夫的位置提上来的。
梅尔塞苔丝其他的就不多说了,最后指出一点,在原著梅尔塞苔丝是苦苦等了一年半之后才迫不得已跟了费尔南,在电影里一个月就嫁了(让人感觉也太不忠贞了。。。)
费尔南这个人物其实被改的很无语,原著中他和梅尔塞苔丝一样是穷渔夫之子,在电影里摇身一变一开始就是伯爵之子。
仔细想想费尔南真的很好笑,第一、他既然是伯爵之子而且也不穷,(基督山为了躲掉士兵的追捕跑到过他家里寻求他的帮助,家里环境好的很。)他为什么要跟唐泰斯一起上船做水手?职位好像还比基督山低,因为影片一开头法老号船长是奄奄一息需要救治,唐格拉尔是大副,基督山是二副……
他有钱有地位,有什么好嫉妒穷小子基督山的?当时是很讲究地位与身份的,贵族们根本就不屑与平民交流,从很多当时的文学小说就可以看出这点。以他的身份地位根本就不可能与当时还是愣头青的基督山成为朋友更别提在他手底下工作了。
检察官维勒福倒是改动的不大,也就不多说了。
重头戏是基督山伯爵这名传奇人物。
基督山伯爵在书里给人感觉是很神秘高贵犹如一名吸血鬼一样的人物,(作者大仲马也借了几个人的嘴说出了这点。)他学识渊博,非常有品味,服装以及生活习惯具有浓厚的东方气息。
电影里好容易等到基督山伯爵找到宝藏发迹了之后,我万分期待着他的第一次出场。
豪宅宽广的草坪上聚满宾客抬头朝天空望去。
烟花绚烂的天空一个硕大的热气球缓缓而落,在降下来之前还分别从热气球的吊蓝伸出的四跟绳子滑下来四个杂耍演员。
于是有钱了的基督山伯爵就正式登场了。
我真想骂人,我怀疑导演有没有看过原著?在电影里基督山的排场都是大的吓人,住的地方大的离谱,导演想通过‘大’这个字来充分的体现出基督山伯爵如何如何的富有。
殊不知这点正好就把基督山伯爵所具有的最重要的一点——神秘,给打破了。只看要过原著的人都知道,基督山伯爵虽然有钱,但是他并不求大,更注重的相反是精致,不论是从穿的服装还是住所的描写都可以看出这点。这部电影里的基督山更像是一名暴发户。钱多的没处花了到处乱撒。
而且基督山伯爵在处理主仆关系上是很严谨的,仆人们个个与其说是怕他不如说是敬重崇拜他。这点从原著没有舌头的阿里到管家贝尔图乔就可以很好的看出。在这部电影里,显得有点儿主次不分,那个雅各布单独和基督山伯爵相处的时候就是坐没坐像站没站像。
另外基督山伯爵在原著里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在电影里倒是毫不留情的大开杀戒了,连续手刃了几个仇人。这也违背了原著中基督山伯爵的善良,一本书读下来,从水手唐泰斯到基督山伯爵他一直都是一名善良的人,只不过是水手的时候善良流露于外,被关了好几年还是通过牧师法利亚的提点才想到是何人出卖他,真可以用托斯托耶夫斯基的‘白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一词是指心灵单纯善良的近乎白痴的这么一种人)来定位唐泰斯。而被迫害了十四年之后,唐泰斯依旧善良;只是这种善良隐藏在心灵的深处,后来他还一度的因为间接害死仇人维勒福妻子的孩子而对自己的做法产生怀疑与谴责。(并且那也怨不得他,他什么都没做只是给维勒福的妻子一点点小小的装作漫不经心的暗示,最终造成悲剧的还是他妻子本人。)
我们基督山伯爵的在牢里的启蒙恩师法利亚,在电影里也是够惨,光教基督山伯爵知识就算了,一大把年纪了还要教他剑术,看着两人练剑时基督山毫不犹豫刺出的一剑我都要为这个老头捏一把汗。
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人物卡德鲁斯导演则直接把他给删掉了,估计是怕加入了他电影的时间会变长,而且这个人基督山不好杀,没犯啥大错误,就是性格阴暗了一点。呵呵。
或许是区区两个小时时间不足以完全把这本书的精髓表现出来,但是该说的还是要说,不好的地方就是不好。说句实话这本《基督山恩仇录》本来就是属于通俗小说,就是靠情节吸引人,导演不能为了拍电影而拍电影,为了在两个小时结局而不加思考的进行令人乏味的修改。
对这部电影有兴趣的朋友,我建议还是看看原著吧,(最好是读全译本。)你会从书里得到比这部电影更多的乐趣。
至少我是很喜欢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的,电影里的那个基督山伯爵的魅力与原著差的太远了。
2 ) 经典台词
“用眼睛看到的东西很容易忘记,但用灵魂看到的东西却永远记得”这是海蒂说的一段话。
“那是因为上帝拥有时间和永恒,而人却没有着两样东西”
“人类最伟大的智慧就包含在四个字里‘等待’和‘希望’”
生命不过是死神候见室的一刻停留
有学问的人和能认识的人是不同的。记忆造成了前者,哲学造成了后者。
主说:"你将拔掉龙的牙齿,将狮子踩在你的脚下...'
我爱爱我的人 我恨恨我的人
一切动物中 唯人最利己 一切上帝的创造物中 唯人最自私
人生何所求,财富和自由
美茜蒂斯在企求伯爵不要杀她的儿子时说的话,特别是那句哭着说的让伯爵彻底放弃决斗的话。
“可是我降看到我爱的那个人要杀死我的儿子。”
“圣书上写道:‘父辈的过错会落到第三代和第四代孩子的身上。’既然上帝对先知说了这些话,为什么我要比上帝更仁慈呢?”
“因为上帝掌握着时间和永恒,这两样东西是人掌握不了的。”
这是梅尔塞苔丝求爱德蒙不要杀死阿尔贝时两人的一段对话。
只有在汹涌澎湃的大海上,抱着甲板九死一生的人,才会懂得晴朗天空的可贵。
喜欢他的一段话:
"因为当你的父亲向你今天这样要自杀的时候,阻止了他的,就是我.送钱带给你妹妹的,送埃及王号给劳莫雷尔的,就是我.因为我就是那个当你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就把你抱在膝头上玩的爱德蒙唐太斯."
世界上既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痛苦,只有一种情况与另一种情况的比较,如此而已。
只有两样东西能够让人倒胃口,一是痛苦,二是爱情。
小说的最后爱德蒙离开法国之前给美塞黛丝的一封信,大致的内容:
在我父亲的院子里的地上埋着一罐钱,那是一个水手为了娶一个心爱的姑娘而积瓒了很久的钱.我一直都没有用上,现在我想应该把这些钱给本应属于的人......
上帝最终没有惩罚犹大,因为他是上帝,他有责任,但是你是人,你没有这个责任。
比较喜欢书里那个记者波香说的一句话“生命,就是在死亡的前厅所做的短暂的停歇”
上帝给了人永恒的力量,却给了人无限的欲望。
—我为什么要比上帝更仁慈呢
—因为上帝拥有时间和永恒 而人却没有
3 ) Prepare for adventure. Count on revenge
一直以来都觉得名著改编成电影非常的难,特别是人们熟知的,有分量的名著.电影毕竟是一个有时间限制的东西,不可能每个细节都尽善尽美的表现出来,于是很多时候,改编成电影就必须要对故事进行删减,但是这种看似合情合理的做法在很多时候就变成了受人抨击的对象.
<基督山伯爵>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失败案例.自从我初中看过<基督山伯爵>以后,便一直把他当作精彩的剧情小说来欣赏,对于书中的很多场面,也都已经在阅读时非常理想化的"思维还原"过.于是很正常的,在看到电影以后,我几乎就是完全失望.且不说该详尽的地方没有详尽,人物删减了很多,关系也进行了更改.在许多场景还原的方面,导演的想像力实在是差得可以,府邸的辉煌其实可以通过细节来表现,用不着铺张浪费的宣扬,但是在牢里的场景几乎就是粗略带过.13年的时光在电影里几乎不到10分钟.虽然说复仇是主要,但是前提准备也不能少这么多啊.也怪不了导演,故事本身需要讲述的内容太丰富,使用直叙的方法来表现太过勉强.时间根本就是紧到不能再紧.加上又不是什么大手笔的电影.........
故事将很多戏剧化的因素结合在一起,反而使得这样的MIX太杂乱,失去了本来戏剧的张力,看起来平淡无味.
没看到脸色苍白的伯爵已经很失望了,居然连绝世美女海伦也不知去向,让唐太德和美赛又在一起.虽然我在看小说的时候巴不得有这样的结局,可是看到电影真的这样安排却莫名的觉得不满意.大概就是由于内容变得单薄,主人公的感情转变没有足够的过度而使这个结局很突兀吧.但是阿尔贝变成了伯爵的儿子这个安排至少为电影自圆其说,如此的改动我还是可以接受.
表面华丽,中间则是空虚.故事中的线索过少,可能是为了让没看过的人更好理解,但是原著的精髓也随之淡去.可能人物关系再复杂一点,复仇与报答再平衡一点,这样对于观众接受和理解主要人物的思想感情也可以有进一步的帮助,至少不要让伯爵成为不明就里的人眼中的"恶富".
4 ) 《新基督山伯爵》入选了Watchmojo的三个榜单
名著改编影视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总会有观众认为不忠于原著。
不过随着年龄渐长,我这几年看电影多了很多耐心,更愿意看到影视创作人员在原著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创作和灵感。如这部2002年的《新基督山伯爵》,已经是电影史上的第十七次改编,要有突破相当不容易,而且电影时长有限,在两个小时之内是绝对无法把原著在文字上的精彩如实呈现的。所以编剧将这个复仇故事改成了兄弟反目:费尔南多-蒙迭哥在电影中成为唐泰斯自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和兄弟,为了得到美丽的梅塞苔斯而出卖唐泰斯。
而原著中精心策划的复仇,在电影中则淡化到几乎没有。这大概是创作人员的价值观所致,通过片中无论是导师Faria,还是忠实的跟班雅各布,都说出了类似“拿到财富后好好享受生活”这样的话,复仇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虽然与原著不符,但也是一种观点,值得思考。
如果不执念于忠实原著这几个字,这部新基督山还是很不错的。
吸引我目不转睛看完电影的,还有演员阵容:爱德华-唐泰斯/基督山伯爵是《疑犯追踪》的Reese,费尔南多由澳大利亚演员盖-皮尔斯饰演,有名的作品有《洛城机密》《记忆碎片》等。
两人最后在农场的这场决斗,被Watchmojo选入“电影中的十大剑器决斗”。
这张截图没有电影中好看。电影中草极绿外景很漂亮,弧形摄影用得到位,两位演员(也可能是替身)奉献了上好的打斗技术。的确令人赏心悦目。
“十大剑器”中,排第八的是玉娇龙和俞秀莲,并不纯然是剑器的比斗,俞秀莲换了许多种兵器。这一段配乐超棒的,看起来心旷神怡。
入选这个排名的其他电影还有:特洛伊(2004),佐罗的面具(1998),加勒比海盗:黑珍珠号的诅咒(2003),角斗士(2002),罗布·罗伊(Rob Roy,1995), 公主新娘(The Princess Bride,1987)。
以及,杀死比尔1(2003)中刘玉玲与乌玛瑟曼雪中的对打。看了这场戏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暴力美学”这个词。
在爱德华-唐泰斯的成长之路上,一个必不可少的导师级人物是法利亚神父。
演员Richard Harris,曾在电影《哈利-波特》的第一、第二集饰演阿不思-邓布利多。2002年因淋巴癌不幸辞世后,邓布利多才由Michael John Gambon接替。
法利亚之死,也被Watchmojo选入“电影中十大最令人心碎导师之死”。
而这个榜单上,也有曾经属于Richard Harris的邓布利多。
还有灰袍法师甘道夫,当年之死也让人心碎一地。
事实上有说法认为作者其实正是以《魔戒》的甘道夫为原形,创建了邓布利多的形象。
《佐罗的面具》(1998),安东尼奥-霍普金斯饰演佐罗的导师,不幸死于坏银之手,也是“十大心碎”之一。当年看这部电影只顾着看三个巨星闪耀,没能体会电影的妙处。
其他“心碎”还有:角斗士(2000),王牌特工:特工学院(2015),最后的武士(2003),洛基III(1982),以及星战中Obi-Wan的死。
这部2002年的新基督山伯爵,还入选了“十大越狱电影”。进入该榜单的电影或是逃狱手段高明,如基督山和肖申克,或以耐心著称,排名第十的是二战电影《胜利大逃亡》则是因为能逃时不逃,直到足球赛赢过纳粹之后才让所有犯人一起冲出大门。
著名的《肖申克的救赎》并没有登上这个榜单的第一。排第一位的是1963年的二战电影《大逃亡》(The Great Escape)。
电影对梅塞苔斯的处理也柔和了许多,给了人物道德上的出口,比如让她怀了唐泰斯的孩子才会在他离开一个半月后火速嫁给费尔南多-蒙迭哥,最后也给了她完美的结局。
梅塞苔斯的演员是Dagmara Dominczyk。
十年后,詹姆-卡维泽与Dagmara Dominczyk再次合作,2012年共同出演了《疑犯追踪》的第一季第21集,Many Happy Returns。
就连雅各布的演员,也是美剧中的熟面孔。
Luis Guzman,曾出演美剧《黑色警报》中的护士长“Mama”,《无耻之徒》中演过Mikey,《废柴联盟》里演他自己。
阿尔贝的演员亨利-卡维尔是《正义联盟》里的超人;维尔福的演员是《基本演绎法》中的奥丁-莱因巴赫。两人还在《都铎王朝》中合作过,正派依然是正派,反派也依然是反派角色。
——看电影看剧,也总是能生出一种“原来你也在这里”的亲切感来。
本来是看了《V字仇杀队》之后,想找1934年的《基督山伯爵》来看的,浏览了演员表就决定先看这一部。1934年因为年代久远,英文原版影片现在在网上都免费了。马上就看。
5 ) 上帝会审判
给推荐,一星是给了美丽的女主角,另两星给了大仲马精彩的故事,最后一星才给了电影。
从朋友那拷的,也不知道这个字幕怎么回事,错的多,我听不懂的他也不翻译。本来外国人的名字就有长又多,里面的人物在多一些,更是记不得谁是谁了。
我记得多年前,我看译林那一套《基督山伯爵》,激动不已。后来在央视八套曾经播过电视剧。所以,看完了我还感慨,怎样把一部可以拍成电视剧的小说在浓缩成三个小时的电影,这本身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所以,我们看到的爱德华的复仇就变得很单薄。感觉就是三下五除二解决了这几个仇人,然后和自己喜爱的女人以及劫后余生的来的儿子,忠心的仆人远走高飞了。
电影给了我们这些当年在小说中怅然若失的人们一丝安慰——爱德华在历尽劫难后,毕竟还是和爱人长相厮守了。小说中,伯爵夫人(原谅我记不住她的名字)认出了爱德华,也曾经求他放过自己的丈夫。我们都能想象,狂热的复仇后,伤害被伤害,最后还是寂寞的。可以说,从手刃仇人结束的那一刻开始,爱德华就不知所措了。他这一生的追求也结束了。固然明白,小说中的结局更为现实,但是我喜欢这个被改编了的结局,总还是给那些善良受苦的人以希望吧。
上帝会给你审判。
爱德华对着大海说,牧师,你是对的。
6 ) 如果所有女生台词都这么直奔主题,电视剧就都短了
看开头的时候简直没有勇气继续,人物性格怎么都改成那样了?呆弱呆弱的男主是傻啊还是傻啊?这么傻就算狱友给地图找到基督山钱都搬不出去吧。随后我想,嗯,这是平行宇宙里的另一个故事,于是就愉快地接受了。看得很欢乐,空中降下华丽丽的伯爵的画面还是很美好的。继续往下看,她一眼就认出了他。这可怎么办呢?她已经嫁给仇敌啦要按原著的话要复仇哟勿忘初心恨恨恨才对。或者改编成误会加回忆之何以笙箫默也绝对能撑够二十集。可是。女主跑他家就问:
你咋回事呢?这么多年不来找我?想死么?跪搓板吧。
男主沉痛地说:我……被陷害关在黑牢里十几年。
于是……于是女主居然毫不犹豫地问:那出来以后呢?嗯?还敢狡辩?出来以后怎么没立即来找我呢嗯?这么多年没回家要跪多少年搓板你自己算吧,我为什么嫁人?你还有脸问我?要不是你这么多年不回来我能嫁别人?来吧先让我把你推倒吧。
然后就是大团圆啦。
棒棒哒。
原著太久以前看了,不追求有沒還原了。Jim Caviezel, Guy Pearce, Henry Cavill, what more could you ask for?! #就是這麼膚淺#
虽然,基督山伯爵是我最热爱的文学角色之一,但是这部影片还是很让我失望,因为它实在是篡改原著篡改地……在我个人看来很是违背大仲马先生的情感,导演或者是想照顾一些观众对于戏剧结局的期待吧~且片中的“仇恨”味道很不浓厚,没有书中所感受到的强烈的欲望与挣扎。或者,导演有点慈悲为怀吧。不过,影片中某个接吻的镜头却是剪影般美丽呵呵~呵呵~
明显有胡子时候比较帅。
基督山伯爵是我很喜欢的名著之一,本片将原著内容进行了大胆的删减和改编,复仇过程仓促又很好莱坞。卡维泽确实很适合伯爵的角色,但或许是剧本修改的原因,并未给我太多惊喜。而费尔南多和美塞苔丝的角色也未塑造出原著的形象。喜欢影片前面越狱部分,后半部分有些失望~
08.11.22这片子刚开始不久后吸引我的是反派角色那谁,因为自从那什么片子以来我就特喜欢他,他就是我喜欢的长相和身材。。。之一。。。啊!!!这片子让我满意的部分是,埃德蒙娶了原来的恋人,大鼻子那版里所谓的与新的人相爱,只不过是满足了一种男人的梦想,一种无心无肺又低劣的男人的梦想,我一直很鄙视。这个片子让我不满意的是,十几年后大家都没怎么变老,考,驻颜有术啊!
看着卡维泽的双眼,想起《耶稣受难记》里忧郁的眼神
基督山伯爵乘降落伞下来那段惊到我了。
前半段冤狱的铺垫很有肖申克的感觉,我觉得这也是整部电影最亮点精彩的部分,后半段伯爵华丽登场的开场也是酷炫的小高潮,但复仇的计划和过程疲软了,没有把整个故事的高潮和悲鸣更向前推一步;爱情部分,成了剧情拖累形同鸡肋。不对比原著的话,值得一看。没想到十几年前的JC这么帅当然现在也很帅,还如此适合这个人物,真迷人
李四那时候真心嫩,和10年后的POI差别好大,看到青葱的小亨我那颗猥琐的阿姨心又躁动了。别和原著比了,删得七零八落,就当个大纲电影吧
电影于原著的的情节改编太大 美塞苔丝竟然从渔女变身教师 剧情单薄 原著魅力全失
感到后悔的是,小学那年夏天的运动会,邻座小嫚在看《基督山》,于是借来匆匆翻了几十页页,感到无聊便还给她了。从那以后,再也没碰过原著。电影很不错,但终究观感上是比不过原著的吧。是时候去翻翻原著了。
名著改编是个难题,因为大家都知道基督山伯爵的故事,就和赵氏孤儿一样,如何在这个陈旧的题材里面挖掘到大家感兴趣的方面,则非常显露导演的功底,我尤其不太赞成过分的忠于原著,忠于原著还改编个什么啊?
整个故事节奏好快...果然要把整本书放进2个小时内讲完有点要爆流水账!
你干嘛非要叫基督山伯爵呢!大仲马的鸿篇巨制硬是让您改编成了下三滥的情爱纷争!!!
HAPPYENDING最有爱了~
娘的 一共拍了多少版本啊
我好洗翻新版里面的伯爵!我要看原著!么么哒!
没看过任何原著、翻拍,直接看的这部,我只能说。。演员表太尼玛养眼了!卡维泽、盖皮尔斯、亨利卡维尔,三大美男啊我艹!剧情什么的都不错,毕竟是名著,是要放在那里尊敬的!场景到服装造型都大爱,男主的袍子太帅了!!海岸、悬崖、宫廷一类的场景也很大气!19世纪背景大爱!不错的片子!
复仇拍得不给力,缺少原著里那股悠游的感觉,太重。男主在蒸气浴室里应该菊爆维尔福才解恨。
基督山伯爵,您素偶滴偶像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