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犯罪故事第一季

欧美剧美国2016

主演:小库珀·古丁,莎拉·保罗森,大卫·休默,约翰·特拉沃尔塔,康妮·布里登,考特尼·万斯,斯特林·K·布朗,布鲁斯·格林伍德

导演:瑞恩·墨菲,安东尼·海明威,约翰·辛格顿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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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0 20:10

详细剧情

1994年6月的一个夜晚,洛杉矶市某个郊外社区的一户人家突发血腥惨案。一男一女不知被何人杀害,死状可怖,而警方初步调查后很快将嫌疑人指向了女性死者的前夫——著名黑人橄榄球明星欧·杰·辛普森(小库珀·古丁 Cuba Gooding Jr. 饰)。现场大量证据将矛头对准了辛普森,检方常胜女将克拉克(莎拉·保罗森 Sarah Paulson 饰)磨刀霍霍,势要将这位国民明星拉下神坛。与之相对,辛普森拒绝认罪,他一度逃亡,上演了全国直播的大戏,之后不惜巨资聘请了梦幻律师团为其辩护。对战双方纷纷派出精兵强将尽最大可能搜集对自己有力的人证物证。而牵动全美民众之心的“辛普森案”正朝着难以预料的方向驶去……   本片根据被称为20世纪“世纪大案”的辛普森案改编。

 长篇影评

 1 ) 检方太弱

最早了解这个案件的还是从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一书中知道的。就连续剧本身来看,马后炮的看法是:检方一开始轻敌,认为是铁案,对于陪审团等等关键因素都没有寸土必争的思想准备;其次人员素质跟辩方还是有差距的。

例如:辩方在陪审团参观犯罪现场之前将辛普森的住宅重新装扮一番(放了很多家庭照片,将原来的裸照什么去掉),而检方对此毫无准备。可以说检方一直被“惊喜”。

---第八集--
刚刚看完,发现其实从未辛普森辩护的角度来看,陪审团是否听到录音还不是最重要的,最最致命一击就是Fuhrman(几乎所有第一手证据都是他发现的)在被问到是否在本案中进行了栽赃,他居然当着陪审团说引用第五修正案权利,直接使得检方手上的所有重要证据全部存疑!

--全部看完--
其实也不能说检方太弱,这个案件就吃亏在所有证据都是间接证据,偏偏这些证据存在疑点。陪审团那个黑人女士说“You might think he did it, hell I might think he did it, but can we honestly sit here, and say they proved it”

的确如此,陪审团难以做到“毫无存疑地说一定就是辛普森杀了他前妻”。

这里有篇文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a01e2e10100s6v2.html 讲了更多剧中没有提到的疑点,能够更好地理解陪审团的判决。

 2 ) 事必有因,行必有果

我看美剧很少愿意回看,出色的美剧一集内包含的内容太丰富以至于不太想再接受一次,除了老友记,我看了快十遍,几乎成了一种信仰。
本剧,也许是因为它是真实发生的,我极其极其确定,我会再看一遍,看情节事态的发展,看内在的因果关系,看每个人的出发点和想法,看每一下蝴蝶忽闪之后会有哪棵大树崩塌。
这是真实发生的啊,无论再怎么脱线离谱,它发生了,就要肯定它的存在,就可以寻找到它存在的理由。
一个如此明显的案发现场,怎么最终判决无罪释放?怎么引起轩然大波?怎么有人为他摇旗呐喊?怎么有人站在他的一边帮他脱罪?就算黑暗势力再强大,检方是怎么搞的?怎么就lost OJ?
开始我不理解Marcia,我以为她是典型的女强人,偏执、自负、难以接受别人的意见,后来我发现不是,她不了解种族主义可能造成的影响,后来她了解了,但是依旧没有play that card,她认为证据如此确凿,她认为坚持自己的方式,而不是借助外力,一样可以赢。她低估了民众的情绪,又或者她觉得,正义理所应当获胜。
某些情节觉得Chris太冲动,但是他其实是内心最为复杂的一个角色,可是演员的演技限制了这个角色的深度,可能是他的表演方式相对外放,很多内在的东西并没有。放在情境中去考虑,一个在几乎所有黑人团结一致的情况中,他一个人站在对面,尝试和一个白人女性推倒他们的悲情英雄,他的矛盾和胶着,加之他个人的价值观,正义理所应当凌驾于种族保护之上,他的悲愤和不甘。
我以为约Johnny只是一个借力打力赢官司的家伙,直到第十集,也许是导演强行升华吧,他的那一行泪告诉我们,他把自己定义为为黑人群体争取权益和发生机会的领头羊,他具备那样强悍的能力和地位,依旧会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警察在他子女的面前被按在车上搜身,他如此热爱体面,然而却被现实告知,披着黑皮,你永远无法高起来。所以他的定位,维护黑人的利益, 远高于真相是什么,这是一个身份大于一切的人。
关于罗伯特,他的挣扎和彷徨从一开始就有,他永远观察着他的好朋友,为他的一举一动而牵神,为他的一词一句去判断,他究竟是清白的,亦或是真的凶手?最终压力之下,无论出于什么立场,他放弃这样一个在出狱之后立刻就开爬梯并宣扬自己会追寻真凶到永远的朋友,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众人犹疑敷衍的反应,这让这个往日的英雄,像一个小丑。
关于OJ,他像是一个鲜活的布景,众人因为他才可以一起鲜活起来。他冲动无知,但是他有原始的趋利避害的本能,他像孩子一样贪图享乐,向朋友抱怨自己受到的委屈和难过,无论真相如何,自己能够获得自由,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
如我之前的短评所说,RM可以封神了,这部片的角度和节奏太赞,细节直接考据的地方有很多。关于演员的演技,我觉得演员的首要任务是传达,传达角色的信息,传达导演的意图,能做到这两点与此同时可以带动观众,就是足够强悍的好演员。无论是香蕉姐的强硬与脆弱,还是考特尼极具煽动力又足够深沉的表演,还是屈伏塔的装腔作势,我觉得作为一部还原真实发生事件的影视作品,足以了。
最后回归主题,第十集的最后放映了几位主角日后的发展,剧组的立场和观点一致不言而喻,最后一组镜头放在两个受害者上,确实,作为整件事受到最大侵害的人,他们受到的关注远远不够,是不是沾上了大多数人的情绪,真相和报偿就不那么重要了呢?
世间自有法则和公断。

 3 ) 上一堂精彩的美国司法课

这部剧非常有意思。不仅仅是它近乎神奇的把OJ辛普森杀妻案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叙述,同时小古巴古丁,约翰特拉沃尔塔等知名演员的精彩演绎。给人一种真的在看OJ案纪实的感觉。

但非常可惜的一点是,本剧的编剧带有明显的个人情感在剧中。这就导致了,本片从一开始,观众就认定了OJ就是杀妻案的真凶。同时编剧把本剧的核心放在了庭审辩论,却无视了OJ案另一个导致其无罪的原因:物证的采集存在极大的矛盾

先谈看似主角但并非主角的OJ辛普森。小古巴古丁是我很早就熟悉的演员。从95年的《极度恐慌》到06年的《总统特工队》。他的演技其实是有目共睹的。虽然古丁没有OJ那种橄榄球运动员的身材与俊俏的脸。但却抓住了OJ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变化。那个嘶哑的声音,让人感觉不寒而栗,感觉这个人真的有可能杀了自己的妻子。

然后是女检察官克拉克,莎拉保罗森长得真的挺像原版克拉克。因为本剧编剧的个人情感作祟,克拉克检察官成了一个人人攻击的可怜女人。实际上,参与到辛普森案的每一个人,从法官到陪审团,从律师到检察官都经受了长达一年的媒体折磨。过度放大克拉克的可怜,反倒给人感觉这个女检察官自以为是,输掉了世纪审判。确实克拉克需要负责任,但LA警局的混乱取证,证人马克弗曼灾难性的撒谎和伪证才是导致本案判定OJ无罪的主因。克拉克所代表的地检,是同样花了600万纳税人的钱搜罗证据,这并不比“梦幻律师团”花的少。克拉克检察官远远不是什么受欺负的形象。

再来说说律师团的头头强尼科克伦。演员演得是真像,不仅长得像,连动作神态都跟记录片中的人物一样。给考特尼万斯一百个赞。强尼律师非常令人佩服,他所主导的“梦幻律师团”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为你的委托人负责到底是底线。虽然打种族牌是可耻的,但这必须要打,而且打得还特别的漂亮。LA警察局确实存在比较严重的种族歧视和失职问题,本案从一开始就弥漫着一股种族矛盾的气息。加上之前警方对于无辜黑人的殴打,难怪OJ无罪之后,有那么多人在庆祝。他们并不在乎OJ是否犯罪,他们只是想狠狠的抽LA警局的脸。而强尼就做到了。戴手套那一幕,成为了整个案件大反转的开始。而强尼的最后陈词,印证了美国法律最大的核心“疑案从无”。

约翰特拉沃所饰演的律师罗伯特夏皮罗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他原本是梦幻律师团队的leader。然后因为其并不愿意打种族牌和对做无罪辩护的问题有冲突,所以被科克伦给换掉了。不过,你也不能不佩服这个人的人脉是真的广。整个梦幻律师团就是建立在他的人脉之上,没有夏皮罗前期的出谋划策和选人挑人。OJ早就凉凉了。他和科克伦的内斗也是代表着两种种族间的矛盾冲突,就算是一条船上的都要斗,更何况法庭外的世界。

“罗斯”的卡戴珊真的很逗。首先是他的那一抹白发,跟现实的卡戴珊一样亮眼。卡戴珊自己也承认自己对结果存疑,他和OJ的友谊也随着无罪宣判到达了终点。不过,卡戴珊家族却因此摇身一变,进入美国富豪名媛阶级。虽然罗伯特卡戴珊早死了,但他的三个女儿现在可是强力的吸金机器。这种上位方式也是挺令人感觉讽刺的。

扮演伊藤法官的演员Choi,长得也非常像原人物。选择日籍法官,为了避免黑人的反感。没想到却险些导致审判无效。伊藤法官同样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剧情方面,故事把核心放在了法庭之下每一个人的生活是怎样被案件所侵扰。法庭上的辩论,其实不如真实故事精彩。律师和检察官的你来我往,台上台下互不相让是本剧的重要看点。但同时,对于DNA检查的部分,一笔带过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毕竟华裔神探李昌钰博士就参与到了律师团之中。并帮助律师团推翻DNA证物。LA警局对于DNA物证的采集部分没有细讲,其实这才是导致本案完全崩盘的关键点。

对于OJ的无罪审判原因主要是三点:一,灾难式的人证马克弗曼,这家伙撒谎做伪证种族歧视,而且居然让人给录下来了。OJ案唯一被判刑的就是这家伙,完完全全的活该。检方把他立为主要证人是灾难性的。二,DNA物证采集问题。当时DNA检测刚刚出现,LA的警察没有引起重视。导致物证有被严重污染的嫌疑。让辩护方抓住把柄一窝全端。三,检方立证本身就有问题。很多地方无法自圆其说,带血的袜子,不合适的手套,一些地方的血量位置。最关键的是美国法律本身就是疑案从无。检方没有决定性的证据直接指控OJ杀人,就是会输。本季最后一集陪审团首席说的那句话“检方是否成功立证OJ杀人”就是决定本案无罪的核心部分。很多人其实都认为OJ确实杀人了,但规则公平是法律主要部分。如果规则本身就不公平,冤假错案会更多。所以OJ的无罪,既可以是正义的缺失,同时又是法律公平的最好证明。

综上所述,本剧确实是一部非常精彩的美剧。但同时,编剧的个人感情严重影响了观众的情感。如果能更加中立一点的角度来看,让观众自己决定OJ是不是真正的真凶。本剧的分数会更高一点。不要把本剧当作记录片来看,因为真实的世纪审判要更加精彩狗血。

 4 ) 正义就是,你永远无需证明自己无辜

作为一部“纪录”式电视剧,应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忠实反映历史事件,尤其现实中辛普森是在这起刑事案中被判无罪的。然而当看完全剧,聪明的观众已然猜出了编剧的立场——认为辛普森有罪。尽管他尽可能克制地展现了双方观点,在展现形式和细节刻画上却巧妙引导着观感和认知,比如着重刻画受害者父母的悲泣、辛普森好友的怀疑、检察官的光辉形象等等。当然,在纪录片尚不能“真实”纪录的今天,有何必强求电视人不预设立场呢? 但这依然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剧,辛普森案不愧为全球法学课堂中的代表案例。想理解“疑罪从无”和“程序正义”,《美国犯罪故事》是最佳入门科普剧。 1 世纪大逃亡 本剧的开场,就是辛普森前妻妮可遇害当晚,辛普森从家中出来,搭乘约好的出租车前往机场。这位偶像神色如常,友善地冲司机微笑,解释自己因为睡过头所以比约定时间晚了些。之后镜头切换到妮可家门口,狂吠的小狗引起了邻居的注意,他在妮可家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是妮可·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人被利器割喉而死。

警方破门而入,所幸妮可和辛普森的孩子安然无恙,警官福尔曼自告奋勇前往前夫家中通知辛普森。他闯入辛普森家中,发现白色野马车上的血迹、客房后的血手套、二楼卧室的血袜子等证据,而辛普森此刻已身在芝加哥。辛普森接到警方通知后,清早赶回加州。他不顾律师强烈反对,单独接受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手指受伤,他解释说,得知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辛普森的好友,也是后来因真人秀名声大噪的卡戴珊姐妹的父亲——罗伯特·卡戴珊第一时间赶来陪伴好友。同时辛普森也聘请了知名律师萨皮罗,萨皮罗为很多名人都打过官司,与纽约警署也保持着良好关系。在他的提议下,辛普森不必被“逮捕”,而是由律师亲自送往警察局。 当萨皮罗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本在楼上的辛普森却已不知去向。随后,几乎所有电视台都转播了这一场景,甚至连正在直播的NBA总决赛都切换到追捕画面: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紧跟着辛普森的白色福特车。

福特汽车做梦也没想到,就这样赢得了一次免费大型全球广告...(不好意思重点误)由于大家车速都很慢,白色福特看起来也没有要飞速逃离的意思,画面显得很滑稽,更像是一次列队护送。福特车所过之处尽是欢呼声,人们走出家门,举着标语牌,像在橄榄球场为他加油一样,喊着“OJ go! OJ go!" 福特车绕了一大圈停在了辛普森家门口,他最终还是去了警局。 在种族关系紧张的美国,很多非裔认为,检方认定辛普森是凶手,不过是高层又要毁掉一个难得的“黑人偶像” 。根据CNN1994年的民意调查,大多数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但大多数黑人认为对辛普森的指控不正确。 尽管该案辩护律师也曾打出种族牌,但如果把辛普森案简单归为利用种族主义激愤脱罪,那未免太低端了。实际上,这绝不是一场利用金钱或舆论影响公正的案件,而是一场从证据链上就开始赢的辩护经典案例。 2 合理的怀疑 “宁可漏网一千,不可冤枉一人”被认为是美国司法制度的特征之一,虽然常常被人吐槽,但比起“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这才是平民不致被卷入冤案的关键因素。 简单地说,在法庭审判时,检方若要指控被告有罪,一定要提出确凿可信的证据来证明罪行。辛普森案表面上证据无懈可击,实际上却全是旁证(并没有目击者这类直接证据)。陪审团只有在确信证据已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时,才能判决被告有罪。在《美国犯罪故事》中,也真实再现了本案的诸多疑点。

历史照片:辛普森向法庭展示戴上证物手套,手套显得过小

剧中还原场景

被污染过的现场 发现妮可死亡后,警察头儿一拍脑门,直接从第一杀人现场调派了四位警官去辛普森家通知。他们穿戴着很可能沾染血迹的警靴和警服,直接进入了辛普森住宅,违反了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准则。为了“保护“现场,警方随手从妮克公寓中拿了几条被单盖在了尸体上。可辛普森婚后扔不时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看望孩子,带着他头发皮屑的被单就这么被盖在了两位受害者身上。 想搜就搜的民宅 自告奋勇带队前往辛普森家的福尔曼警官,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仍在住宅内大肆搜查。无独有偶,本案的关键证据还都是同一位警官发现的。辩方借此推断,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无法信任的血样 警方抽取到辛普森血样后,非但没有送交一步之遥的化验室,反而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警方居然带着嫌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后,才把它递给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的检验员丹尼斯·冯。 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的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消失了。专家在检验现场血痕时,还发现了浓度很高的EDTA。EDTA是什么呢?是常用于血样的血液抗凝剂。btw,发现这一疑点的专家就是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但在《美国犯罪故事》中,这个角色并没有出现。 此时,不必辩护律师提醒,人们都会产生合理的怀疑:那就是警方急于断案,从辛普森血样中直接撒了点到犯罪现场,“制造”了一个完美的证据。 四十一次黑鬼

“在过去10年中,你曾使用过‘黑鬼’一词吗?” “就我所记得,没用过。”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叫过某人黑鬼,你也早就忘了?” “我不确定我能否回答你用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 “我换句话说吧,我想让你承认,自1985或1986年以来,或许你曾在某一时刻称呼某位黑人是黑鬼,可能你自己已经忘了吧?” “不,不可能。” “你是否就此宣誓?” “那正是我的意思。”

这段精彩的对话,正是辩护律师李·贝利对检方关键证人福尔曼警官的盘诘。这也是本案唯一与种族相关的地方,也是体现辩护律师团高超庭辩和取证能力的关键点。

福尔曼

辩方取得了一位女剧作家10年间对福尔曼的采访录音。录音中,凡是提到黑人的地方,福尔曼一律使用了“黑鬼“,共达四十一次之多。此外,还有非常多的极端言论,例如:

“你他妈的就是搞不懂,干警察这一行用不着规矩,全是凭感觉。去他妈的规则吧,我们到时候瞎掰就足够了”。 “我曾拘留了不属于这一地区的闲杂之人,如果一定要我讲出理由,我就愣说此人有盗窃嫌疑。“ 警察不是好惹的。我们就是杀了人,在法庭上也知道该怎么说。” 希望看到所有黑鬼聚成一堆,一把火烧死或用炸弹炸死。“

福尔曼还崇拜希特勒,收藏了大量的纳粹军功章。当辛普森的律师问他:"在此案中你有没有栽赃和假造证据"的时候,他的回答竟然是:"我要求引用我的宪法第五条修正案权利。”第五条即"不得强迫人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证其罪"。这一句也被扩大为:不能强迫一个人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如果这段对话被陪审团得知,那他们将会如何解读这句话呢? 在佛曼的录音里,不仅有大量攻击黑人的言论,还有许多贬抑西班牙裔,犹太人以及妇女的言论,其中甚至包括对本案法官伊藤的妻子的抨击,伊藤法官差一点因此而被要求回避该案。幸运的是,伊藤确实是一位刚正不阿的法官。他不仅避免了福尔曼的这一回答被陪审团知道,也只挑选长录音中短短两句温和的言论放给陪审团听,更没有同意辩方所要求的,播放录音中描述警方捏造理由抓人,销毁证据等部分。

伊藤法官

伊藤所做的,正是尽可能避免陪审团受到种族牌的影响,做出不理性的判断。辩方对这样的裁决愤怒之极,他们期望甚高的录音被大打了折扣。剧中我们可以看到,辛普森案中陪审团是被完全隔离的,他们住在一个无法与外界联络的酒店,没有网络,也没有电视。也就是说,不论这段录音在外界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引发多少种族歧视的群情激奋,案件中心的陪审团,是一无所知的。这也是为什么在一开始,我们就提到,把辛普森案归结为种族牌的胜利,是不恰当的。该案流于后世的舆论焦点,常常给关注者们一个错觉,就是辛普森是靠辩护律师种族牌的情感冲击,使得陪审团做出感性决定判他无罪,而检方和受害者是辩方无耻狡辩的牺牲品。 媒体人喜欢传播这样的谬论,也乐于强调煽情舆论对案件的影响。这使得他们的喉舌更加值钱,笔伐显得牛逼。然而,辛普森案的尘埃落定,不是权钱交易的胜利,也不是舆论至上的闹剧,是一个真正理性的科学判决。如果辛普森被判有罪,才是无视错漏百出证据链不管不顾的感性判罚。 3 芸芸众生相

为了体现真实感,该剧在挑选演员上可谓煞费苦心。从发型、衣着甚至到脸,都力求与原型人物接近。多彩的人物和真实的人物关系,是本剧的一大看点。 (左原型,右角色)

欧·杰·辛普森

上:罗伯特卡戴珊 下: 萨皮罗

梦幻律师团在本剧逐一亮相,甚至,剧中还还原了他们对谁做首席律师的各种撕逼和争吵,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柯克伦后来轻松踹走萨皮罗上位。

萨皮罗,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的律师; 柯克伦,著名黑人律师,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打过官司; 李贝利,著名刑事律师,律师界最顶尖盘诘高手之一; 舍克,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权威; 贝登,法医专家,曾在肯尼迪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 乌尔曼,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的艾尔斯伯格担任过辩护律师。

年幼的卡戴珊姐妹也在剧中亮相,这段父亲告诫孩子的话如今看起来颇为逗趣。

当然还有魅力四射的女检察官克拉克,是温柔的单亲妈妈,更是勇敢的职业女性。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案件受到的巨大关注,检方和辩护律师的一举一动都被大众评论,过往的一言一行都被媒体挖掘,本案不愧是常伴美国人民餐桌的大型八卦配菜。不光柯克伦的上段婚姻被评头论足,克拉克的发型和穿着也成了媒体的每日一嘲。这些玩味的小细节,你都可以在本剧看到。

还有鲜明的陪审员众生像,庭审开始前的挑选陪审员,也成了检方和辩方的暗战。双方都尽可能多选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需要说明的是,黑人居多的陪审团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无条件支持辛普森,相反,对于辛普森这类“外黑内白”、于成名后积极融入白人社交圈、抛弃黑人妻子娶白人太太的黑人偶像,绝大部分黑人女性是充满恶感的。而九位黑人陪审员中,有八位是黑人女性。

剧中,陪审员在争论不休的合议中说出了一句引人深思的话。 “You might think he did it, hell I might think he did it, but can we honestly sit here, and say they proved it?” “你可能觉得他杀了人,见鬼我也觉得是他杀的,但我们能坐在这儿,摸着良心说原告证明了这一点吗?” 很快,陪审团对此就有了答案。 1995年10月3日,这场耗时9个月、产生5万页庭审记录的世纪大案判决公开——12位陪审员一致决定:辛普森无罪。

 5 ) 一滴水透百堵墙

1994年6月12日,洛杉矶一男一女被血腥谋杀,矛头直指黑人橄榄球球星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自此展开一场鏖战审判。

案子很出名,波澜也很壮阔,但尽管个别根据罪案改编的电影确实取得功名,此番动用十小时的篇幅重新展示,还是难免不让人质疑其必要性与趣味性。特别是,未入戏时总觉那漫山遍野的人物不过是顺从历史编排,总缺些血性。但是,之后的各显神通与峰回路转,在让故事精彩度逐步飞升之余,还牵扯起种种人物与团体,使得至今仍未褪色的话题,饱饮了气焰和意义。

看剧时常觉此案正在发生。无他,从布景到选角的神还原,都在竭力让一切具有强烈的代入感。戏中人就是当年人,过家家的稚气褪去的一瞬,纠缠在一起的这些人物,全部换发出一种角力中的光彩。

角色繁多,无论是与庭审相关的辩方、控方、法官、陪审团、证人还是受害者、媒体、大众,都有不同角度来展示这件事的影响。之所以称为世纪大案,除了因为主角是个从街区摸爬滚打到上流继而面临神坛抽空的大明星,还因为在审判过程中牵涉到了家庭暴力、种族歧视、滥用私权、金钱万能等颇为敏感甚至能犯众憎的方方面面,而对谋杀的种种消费,还让媒体与民众集体享用了一场能令人心寒的狂欢。

每一个角度都大有文章,剧情集束而发散,沉实稳重地用一个个角色的变化来展演。

身为辛普森,从底层爬上来后,过上了与上流白人无差的生活。当各层次的黑人在为他呐喊时,总有人提醒说这大明星其实并不在意黑人的处境——美国社会对个人付出的看重真有着很多值得深思之处——以致于打起种族牌来总有种高高在上的下作。他背靠的豪华律师团非常耀眼,只是在这举世瞩目的舞台上,无论怀着怎样的目的加入又因为怎样的因由发力,合作与内讧都嫁接上了非常明快的功利与看点。虽说律师很多时候不必求正义,但是当迷惑人心煽动愤怒的手段真的声东击西时,也确实抓出了某种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团队中从一开始铁定支持到逐步怀疑和恐惧的罗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便有了难得的良心象征,所以也不必惋惜《老友记》(Friends)中的Ross何苦重出江湖就要接这么个瑟缩的小角色了。

而说及良心,能够顺着这个立足点成为英雄的,除了控方中的克里斯托弗·达登(Christopher Darden)等人外,必须钦点玛莎·克拉克(Marcia Clark)。作为常胜将军,她一开始有着灼人的固执,加上对家庭的相对忽视,形象并不好。但随着事情进展,案件不止是案件,特别是受害人家庭的苦楚总被喧嚣的娱乐性吞没时,她总能顶着莫大的压力去抗诉,形象渐渐光辉起来。然而可悲的地方,在于媒体对她的品评总是喧宾夺主地咬住了衣着、服饰甚至私密照片,何止是人身伤害,简直沾满了女性歧视。作为非公众人物,能够在这种不该承受的不堪中改变、调整并不断突围,太不容易。就如上司所说,她为加州人民接下这个案子,并在可以同流合污时抵制了诱惑,已经非常值得敬佩。

且不说是否错判,案子的功亏一篑还是让人惋惜。不过,也是看得出民众对于极具冒犯性的称谓及其引发过的不公深恶痛绝。回望开篇,展示的正是1992年发生在洛杉矶那起自1960年以来最严重的罗德尼·金(Rodney King)暴动(又称“洛杉矶暴动”),其起因正是洛杉矶警察局白人警察对非裔美国人罗德尼过度使用武力后被起诉却判无罪。历史原因与遗留问题的衰朽,在关键时刻催生了重大变数。因此,也许未必能惩戒元凶,关于公义、平等的思考与促动却也好歹是这铜臭与聚光背后的功德。

到底千头万绪,摆出来总是个警醒与棒喝。在一个能够正视并反复言说丑陋的国度,勇气、道义和尊严总会完好一些,而从中挤出的美与善,也理应切实一些。

瑞恩·墨菲(Ryan Murphy)到底是瑞恩·墨菲,尽管早在自己打造的《美国恐怖故事》(American Horror Story)中把那些名震一时的罪案与罪人用吊诡而精妙的方式铺排到故事线上,此番稳打稳扎的还原,又从另一面展现了他的能耐与心思。在《整容室》(Nip/Tuck)、《欢乐合唱团》(Glee)、《美国恐怖故事》等话题佳作后,果然又开启了一档罪案改编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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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从美国法律的角度聊一下

先说一下我对美国法律的基本概念,不是法律专业,有错误的地方欢迎指正。

法律系统:法律、法庭、法官、律师、陪审团、原告、被告、旁听等合在一起是一个系统。如果以系统的角度去看,那么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就是任何参与者存在的目的都不能违背这个系统。

法律:是一系列客观的准则,存在的目标是完善自身,它不关心是否错过了某一个坏人或冤枉了一个好人。立的到底是个什么法,取决于国家的政治和社会,重点是在冤枉好人和放过坏人之间的权衡,以及在犯了罪的惩罚力度上作出权衡。一般来说不论什么政治制度,在和平时期要相对宽松,此时法律主要作用是制衡政府,在战争时期就相反,因为要给政府一定的权利才能让国家更高效地运转;

法庭:是一个渠道,让民众可以使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官: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秩序,越客观,越经验丰富越好,不一定要多厉害,但必须具有客观的心态;

律师:存在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辩论竭力揭示所有线索,间接的完善法律,所以律师越高明越好;

陪审团:代表了普罗大众,真正执行判决,不受当前案例的法律制约(即不用给出解释,总是需要这么一类人,否则就是死循环,陪审团制度把这个终极权利给普通人,这不是最好的选择,只是美国人暂时没有更好的选择)。所以,陪审团成员不需要高智商,甚至不需要高情商,只要具备基本的逻辑就行。哪怕社会普遍缺乏基本逻辑或者在高压下违心判决也是符合逻辑的,因为这时候法律一定已经出了问题;

陪审团义务:为了使人群具有普遍性,不能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

基于以上定义,有以下一些推论:
1.判决结果就是正义,否则无法定义正义(有神论者可以认为正义在神那里,但是没有人能代表神);
2.法官、律师、陪审团只要是在法律框架下做出的行为,就是正义的,哪怕法律错了,也怪不到他们身上;如果法律错了,应视为一个逻辑问题,因为当错误发生时,主要参与者法律、法庭、法官、律师、陪审团、原告、被告、旁听均无能为力。在法律外才能解决。
3.严刑峻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为在严峻会迫使犯了小错(相对的)的人没有回头路。严刑峻法在越简单的社会越起作用,越复杂作用就相反。

对剧集来说,从法律角度,我认为美国人把这个事儿翻来倒去的说,普遍不是认为这是非正义的,而是在反思,法律是否有什么可以修正的地方,或者一种什么机制能够促进这种修正的产生。

 短评

目前一集感觉不错。辛普森杀妻案是每个法科学生入学后都会被灌输的,它的意义在于程序正义的胜利和疑罪从无的运用,其中还夹杂着种族问题。刚刚看完《制造杀人犯》再看这个,心中五味杂陈,美国的司法体制没有老师们描绘的那么完美,有一个不会改变的事实是:穷人在这个司法体制中注定是要失败的。

8分钟前
  • 么小熊-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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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过法学院的哪个不知道这案子啊。细节拍得很到位,够dramatic又不招人烦,各方视角都有照顾到。不过豆瓣的小朋友啊,已经到了不知道David Schimmer和John Travolta是谁的年代了吗?

10分钟前
  • 兔安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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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冷静、真实还原中也带着创作者自己的意图:批判一切,几乎对每个参与者都不留情面。P.S.屈伏塔那张拉皮脸真是令我唏嘘。

13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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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读《历史深处的忧虑》就被其中对辛普森案的精彩叙述所吸引。开篇和结局都已熟知,慢热的前两集看得起想弃剧,到了第三集上庭才算渐入佳境,就爱看原告被告在法庭上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判决结果没有悬念,重要的是这个过程。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凶手,但通过各种细节暗示其实答案已经昭然若揭。

16分钟前
  • 维城乱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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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卡戴珊家族版美恐

21分钟前
  • 雨二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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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纸牌屋走下坡路后,此剧是今年最好看的美剧。

24分钟前
  • Ton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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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片

26分钟前
  • 潇潇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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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national obsession.

27分钟前
  • SingLesinger
  • 还行

拍得太真实了,悬疑烧脑,看了个开头就让人欲罢不能。

29分钟前
  • 半城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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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美剧的节奏

30分钟前
  • 天秤座的胖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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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冗长拖沓 因为始终坚信辛普森杀了前妻 所以没法很客观的去评价 以至于每次看到小库珀古丁出来都想抽死他 还有那个黑人律师

35分钟前
  • Su3苏三
  • 还行

不错

39分钟前
  • 小妖の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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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还原,当真实情节呈现于荧幕之上,才让人真正感受到这场案件的司法审理过程给人的冲击。警方的漏洞百出、检方的频频失误,辩方的阴谋论,这起刑事案件最终成为一场轰轰烈烈的程序与权力的种族主义战争。看完,对美国司法体系会有较深认识。但本剧略有偏向,对检方证据的诸多漏洞疑点涉及较少。

4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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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集还不错。一个被叙述过无数次的悬案,重新影像化。很本分也很主流的讲故事方式。值得继续观察。

41分钟前
  • frozen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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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审判结果的案件竟然在过程中充满如此的戏剧性。最后的最后看到真实照片才体会到确如评论所说是高度还原。回忆起纽约灾星里对裁定的惊叹,这部里陪审团的讨论也是令人瞠目了。试想在若干年后,又是一部The Jinx也说不定呢。

42分钟前
  • 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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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不错,模棱两可的剧情开始,检方女主表演爆炸力十足,眼角眉间处处是戏,辛普森也是极好的,你看他的理由都会觉得他很无辜,但他又会在某个时刻显得非常阴鹫。夏皮罗老奸巨猾,见过很多世面,充分自信的玩弄别人于股掌,卡戴珊只是一个不知所措的前律师。人物性格分明,但我希望不要太脸谱化。

43分钟前
  • 豆友4258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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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很紧凑

48分钟前
  • 可缓缓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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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my Ross.....

53分钟前
  • 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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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烧脑

55分钟前
  • (๑⁼̴̀д⁼̴́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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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精彩,看完立马去找林达的书准备重读。不说是否杀人,对于OJ这种不正视自己的背景传统,说出I'm not black, I'm OJ这样的人我是非常鄙视的。这桩审判最后也从杀人案的审判变成了黑白之争,完全变了味道。理解辩方的策略,但是非常讨厌他们使用的手段,难以想象这场大戏里所有人面对的压力和审视。

60分钟前
  • Miss Coco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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